(六)持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015年列入国家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的重点减排项目7个,已全部完成;省重点减排项目34个,完成31个,完工率91.2%。通过加强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积极推进水泥、钢铁、火电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预计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指标较2010年分别下降9.75%、10.74%、13.9%、11.23%,可望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减排指标。
(七)加快推进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继续实施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建成覆盖全省所有县级行政区及重点功能区的大气、水、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大气环境方面,积极推进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所有市州中心城市、县市中心城镇具备新6项标准监测能力。水环境方面,已经形成省、市、县三级分级负责,覆盖各主要江河湖泊以及县城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常规监测网络,长沙、株洲、常德、郴州和衡阳具备了水质109项全分析能力,大部分县市具备了水质29项常规分析能力,14个市州均建成了1个以上的水质自动站,其中湘江流域主要一级支流新建了10个水质自动站。
(八)积极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强化科技支撑
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及实施细则,完善支持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环保产业的国内、国际合作交流,组织省内优秀环保企业参加澳门、香港环保展,开展2014年度湖南省“走出去”先进环保企业评比。全省环保产业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初步统计2015年年产值达到1600亿元。
(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抓好省委巡视整改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全省环保系统主动组织和会同有关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二是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出台《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工作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就加强基层环保执法队伍建设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完成环保知识培训班等15个班1639人次培训任务,并与意大利马尔凯大区环境农业部联合举办环境管理高级培训班,全面加强对环保干部的业务培训。
2015年,湖南省虽然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展,但仍存在如下几个主要问题:一是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湘资沅澧四水支流部分断面还存在较多污染物超标现象;受上游输入性污染和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累积以及三峡大坝蓄水后入湖水量减少等影响,洞庭湖水质呈富营养化趋势;长株潭等重点城市在冬季时有重污染天气发生,达标状况很不稳定。二是社会相关方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部分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优先的理念还树得不牢,部分企业保护环境的主体意识树得不牢,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三是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能力与新形势要求还不太适应。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仍不够完善;环保部门及相关部门队伍的思想作风状况、专业素质及能力与实际工作要求仍有差距,基层环保部门,特别是县级环保部门监察、监测能力薄弱,乡镇环保机构不健全。
四、2016年环境保护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抓好如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继续深化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体制改革,更好地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强化责任,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环境保护的工作格局;二是继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突出污染问题治理,持续推进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加快推进洞庭湖水污染综合整治,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扎实抓好环境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四是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结构调整、经济转型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实施重大环保工程项目、扶持培育环保产业等手段推动经济发展;五是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基本建立覆盖全省的大气、水、土壤监测网络,加强环保部门队伍建设,充实基层环保工作力量,大规模培训环保干部,全面提升监管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