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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拉萨11月26日电(记者刘洪明)记者从拉萨市环保局获悉,拉萨历时8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日前通过环保部考核验收。
环境保护部组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组,于11月中旬对拉萨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现场检查。考核验收组在技术评估的基础上,逐项审核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察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现状,抽查部分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医院等单位的污染防治状况,现场查看52处点位。
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副主任杨为民表示,拉萨创模工作成效显著,技术评估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基本落实到位,考核组同意拉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通过考核验收,希望拉萨继续为西部地区城市环境保护作出表率。
拉萨市环保局副局长王军敏介绍说,自2006年开始,拉萨共投入环保资金106亿元,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1座危废处置中心,3座垃圾填埋场,3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新建供水管网近60公里,排水管网120余公里,实现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从无到有的突破。
拉萨市近年来加大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工业企业环保建设逐步规范。“拉萨关闭3家水泥企业,对31家污染企业挂牌督办,全市22家污染源单位安装了自动监控系统,并与西藏首个工业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联网。”王军敏说。
按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2013年全国74个重点城市只有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拉萨名列其中。近三年拉萨市地表水全面达到Ⅲ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据了解,自2012年11月以来,全国多个城市申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一些城市环保工作虽然做出了很大努力,但环境质量仍不尽如人意,只有拉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标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