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婺源出台多项环保政策 巩固国家级生态县成果

发布时间: 2014-11-13 16:13:44  |  来源: 中国环境报  |  作者: 张林霞  |  责任编辑: 环境
关键词: 婺源县 农村生活污水 农村垃圾 河道采砂 噪声污染 水环境 生态县

原标题:巩固国家级生态县成果

        婺源出台多项环保政策

本报讯自去年通过国家级生态县创建考核后,婺源县今年继续完善环境保护政策,巩固生态县创建成果。

据了解,婺源县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婺源县畜禽规模养殖管理办法》、《婺源县加强和规范沿河沿溪建设项目、农村餐饮住宿业、农村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管理办法》、《2014年全县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4年婺源县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2014年加强全县水环境质量监测考核的工作方案》5个地方性环保政策,明确了境内大气、水和噪声等污染物治理乡(镇)政府、各部门职责,实现了相关部门依法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的联动机制。

此外,婺源县全面推进了农村生活垃圾等10个方面的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工作。其中农办(农工部)为总牵头部门,综合处理农村垃圾、饮用水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等;农业部门严查化肥养鱼及电、炸、毒鱼行为,抓好城乡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水利部门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环保部门强化沿河沿溪项目和农村餐饮宾招服务业污水处理,整顿农村工业污染;城管部门强化镇村所在地企业事业单位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国土部门整顿矿山环境治理;旅游部门强化景点绘画写生油彩(颜料)清洗污水处理等,基本做到了城市、农村污水、垃圾等污染应管尽管。  (张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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