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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海南省海口市近日出台《海南省海口市南渡江海口段河道采砂管理规划修编》(以下简称《修编》),对南渡江海口段划定了3段禁采河段和11个禁采区域,解决非法采砂、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终结无序采砂的现状,保护南渡江生态环境。
近年来,南渡江海口部分河段采砂规模迅速增大,局部河段可采区内出现超采、超挖现象,禁采区和保留区内时有偷采盗采情况,在规定的禁采期进行偷采;开采证过期,未审批继续开采;没有专门的河道采砂管理机构;经费短缺,设备落后;采砂管理区线长、点多,管理难度较大等,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涉水建筑物的安全、水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修编》根据以前规划、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实地调研、河道测量等,对规划河段划分了禁采区、可采区和保留区,并划定了可采区和保留区的禁采期。在禁采区内和禁采期间严禁采砂;可采区要按规划控制指标严格审批许可;保留区启用须充分论证,严格审批,加强监管。禁采区则包括3个禁采河段、11个禁采区域。 (李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