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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上塘珠宝城,规划绿地总面积7.26 公顷,占总建设用地6.9%,创造出富有层次变化宜人环境。图为上塘珠宝文化主题公园一瞥。本报记者 李升华 摄
我市提出,2015年要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前,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各级各部门正在精心部署,稳妥推进,掀起“人人动手、个个参与”的创建热潮。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9月23日上午,市创模办还邀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高级工程师赵卫红来莆开展专题讲座。讲座中,她对照创模指标等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据悉,我市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继续扎实开展各项创模工作,确保26项创模考核指标逐步达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考核要求。
26个指标中,有3个是基本条件,即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近三年城市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前一年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名列本省前列。
考核指标包括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等方面。其中,经济社会方面要求,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单位GDP用水量<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环境质量方面要求:包括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85%以上,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满足国家二级标准(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市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市域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等。
在环境建设方面,要求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等。
在环境管理方面要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5%;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对照指标,我市着力转变方式、优化结构,建设生态效益型经济新格局。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型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深入实施节能减排,大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打造具有莆田特色的人居环境品牌。
我市还着力建立分工合作、协同配合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教育活动,使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基本形成,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湄州记者 黄国清 李升华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