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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自2004年以来,全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分别减少700万亩和188万亩,沙区生态总体得到改善。
《报告》指出,近年来,各级政府把防沙治沙作为生态建设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区近10年累计投入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1000 多亿元,年均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1000多万亩,草原建设4000多万亩,水土保持治理650多万亩,生态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报告》同时指出,目前,全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52%和35%,尚有2亿亩宜林地需要治理,且大部分处在干旱半干旱区,生态环境依然脆弱,沙害威胁严重,防治任务仍然艰巨。
检查还发现,自治区防沙治沙和生态建设正逐步向交通不便、自然条件差的地方推进,治理难度不断加大,加上人工费用和物价上涨,治理成本节节攀升,资金投入仍显不足。目前,实际造林投入超过国家补助标准1 倍甚至几倍。此外,我区还有1.69亿亩没有任何补贴。
近年来,自治区林沙草产业快速发展,成为沙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新的增长点,但仍处于探索和培育阶段,龙头企业少,产品初加工多,整体发展滞后。对此,《报告》建议,应积极发展沙区特色产业,以产业发展逆向拉动防沙治沙和生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