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 尾气超标逾期未改 先曝光再限制营运

发布时间: 2014-09-09 14:24:09  |  来源: 中国环境报  |  作者: 王双瑾  |  责任编辑: 环境
关键词: 尾气超标 超标排放 环保部门 机动车排气污染

本报见习记者王双瑾西安报道 尾气超标逾期未治理、未复检一直是个难题,对此,陕西省西安市采取先曝光,再将车辆信息移送市交通管理部门限制其营运许可的措施。

为最大限度地遏制人为因素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今年以来,西安市环保部门会同公安交警,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路检抽检执法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共检查机动车16585辆,其中超标排放车辆3317辆。

依据《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在污染物抽测中,机动车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维护和复检,对逾期不复检或者复检不合格上路行驶的,处以每辆车2000元罚款。

环保部门表示,超标车辆查处后,大多数车主能在规定期限内对车辆进行维护治理和复检,但仍有少数单位没有在法律规定期限对车辆进行维护治理和复检。根据《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凡超标排放逾期未整改复检的一律纳入禁行管制或限制许可,维护治理达标后方可上路行驶”。

针对尾气超标逾期未治理未复检问题,近日,西安市环保部门对60家汽车尾气超标逾期未治理未复检单位进行了集中曝光,并将车辆信息移送市交通管理部门限制其营运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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