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 几家欢喜几家愁?

发布时间: 2014-09-04 14:06:12  |  来源: 中国环境报  |  作者: 渠沛然  |  责任编辑: 环境
关键词: 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 天然气 LNG 长输管道 气源 天然气价改 页岩气 国家发展改革委

  LNG能否更理性?

  LNG产能过剩,涨价将引导企业理性投资

  多位LNG企业人士及市场相关人士表示,新一轮天然气价改后,存量气LNG工厂的成本压力将大增,而增量气工厂受益,将会缩窄与存量气工厂的气源成本差。仍有存量气指标的LNG工厂原料气价上调基本成定局,成本上涨将带来巨大的压力,如何顺利将这些压力疏导至下游至关重要。

  部分市场人士认为,鉴于目前LNG产能过剩、下游承受能力不强的局面,将上游原料上涨的成本转嫁至下游的难度较大。

  从国家整体能源战略的角度考虑,理顺天然气价格关系、推进天然气整体市场化的进程,是必走的一步棋。天然气价改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到“十二五”末实现非居民增量气和存量气价格并轨的目标不会改变。这意味着,2015年的天然气价改或仍将如期到来,届时LNG工厂的整体成本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国家希望通过价改引导下游合理利用天然气,助力产业结构调整,避免某一产业的过度投资,在后期形成产能过剩。从LNG工厂的情况来看,至少在短时间内,LNG已出现了供大于求。利用企业趋利避害的特性,适当引导投资方向,或许是国家政策的目的。对于在建和拟建LNG工厂的投资商来说,在后期布局或投建LNG工厂需考虑更多因素,投资需理性。”安迅思天然气分析师陈芸颖说。

  对非常规天然气信号积极

  提高气源方的开采积极性,对覆盖成本有积极作用

  通知指出,进一步落实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政策,需要进入管道与国产陆上气、进口管道气混合输送并一起销售的,供需双方可区分气源单独签订购销和运输合同,气源和出厂价格由市场决定,管道运输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而在2013年国家发改委的价改调整通知中,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如果进入长输管道混合输送并一起销售的(即运输企业和销售企业为同一市场主体),需要执行统一门站价格。

  此次价改体现出国家对非常规天然气价格政策的态度转变,即取消价格限制和监管,促进页岩气、煤层气和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的发展,将价格完全交由市场决定。

  供需双方可区分气源单独签订运输合同,管道运输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则有利于推进管道向第三方开放,因此供需双方只需向负责管道运输的企业支付管输费用便可。

  “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出气量并未达到规划规模,在规模化之前相关企业成本较高。以页岩气为例,目前国内页岩气勘探开发成本较高,这导致气源价格远超于气源出产地区的市场承受能力,若执行统一门站价格,气源方无法接受。此次放开价格限制有利于页岩气的下游拓展,将气输送至价格承受能力较高的地区,反过来可以提高气源方的开采积极性。总之,天然气终端价格提升、市场化定价机制对非常规天然气开采企业未来覆盖成本有积极作用。” 安迅思分析师颜石表示。

   上一页   1   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