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环保厅:明年全省基本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

发布时间: 2014-09-03 15:57:38  |  来源: 南方日报  |  作者: 骆骁骅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污泥处理处置 无害化处理 好氧发酵 污泥处置 环保

笔者2日从广东省环保厅对省政协的提案答复中获悉,在广东21个地级市中,有12个市编制了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方案),仍有近一半的地市尚未完成污泥集中处理处置规划的编制工作。

约一半污泥采用填埋处理

广东省环保厅透露,“十一五”以来,我省污水处理能力显著提高,截止2013年底,我省共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415座,日处理污水能力达2200.2万吨,约产生污泥306万吨(含水率60%—80%)。目前,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有12个市编制了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方案),或将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纳入辖区“十二五”环保规划。11个地级市建成了污泥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已建成的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21个,污泥处理能力达261.9万吨/年,交给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单位无害化处理的量约占81%。

据了解,广东省污泥处理处置技术门槛较低,约有一半的污泥采用填埋处置,而符合卫生填埋的约为30%。有近1/3的污泥通过制肥或制营养土最终用于土地利用,其后续涉重金属跟踪监测管理尚未同步开展。由于污泥成分较复杂,有些地区因工业废水混入,污泥含一定的重金属,对其处理处置有一定的技术要求。

缺规划、监管弱、扶持少

对于目前广东各地缺乏污泥处理的统筹规划,省环保厅解释称各地在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同时,未统筹考虑污泥处理处置建设。个别地区虽前期已制定了污泥处理处置规划或方案,但因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定位不准确、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大、运营成本高等原因,规划项目进展缓慢。

广东省环保厅透露,虽然我省污水处理能力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但污泥处理处置压力大、污染防治任务繁重的现状与各级环境监管人力普遍不足的矛盾却日益突出。各地在污泥环境管理中,仅少数地区实行了污泥转移联单制度,多数地区对污泥管理未能实现污泥产生、转移、处理处置全过程环境监管。

此外,污泥处理的相关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省环保厅表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地方政府本应在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加以扶持,在环保专项资金、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但实际工作中污泥处置项目建设未受重视,其建设和市场化运营进程难以加快。

目标

明年实现100%污泥无害化处理

据了解,2010年广东省提出“十二五”期间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总体目标(总体目标要求,到2012年底,全省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到2015年,全省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2012年,《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灵活选用工艺进行处理处置,鼓励将污泥经厌氧消化产沼气或好氧发酵后进行土壤改良、园林绿化等土地处理和利用污泥干化制燃料或者制砖、制陶粒等建材,实现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到2015年,全省建成26个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基本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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