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严格督查 严治危险废物生产经营

发布时间: 2014-09-01 14:17:20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危险废物,环保部门,督查,危废,清洁生产审核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实习生 郭锐)据环保部今日发布信息,2014年7月中旬至8月下旬,福建省环保厅组织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对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督查考核工作。

福建省环保厅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由来已久,2014年4月发布了《关于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建立省级重点监控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动态数据库,每年4月底前发布省控重点污染源名单;建立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单位动态数据库,每季度更新一次跨省转移申请情况;建立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动态管理制度,不定期更新经营许可证单位的证件发放、更换、退市等情况;建立年度抽查及考核制度,每年通报一次本年度对各级环保部门及部分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的抽查及考核情况。到2014年底,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平均合格率分别达到80%、85%或以上;到2015年底,督查考核平均合格率分别达到90%、95%或以上,以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此次督查考核工作采取查阅档案、现场查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情况等方式,对列入2014年省级危险废物重点污染源的企业、2013年度华东督查中心及省级环保部门在各类检查中发现存在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的单位进行抽查。大部分省级危险废物重点源企业能根据管理要求如实登记危废产生、贮存及转移、经营等相关数据;规范收集危废,建设危废贮存仓库并设置警示标识;签订危废处置经营合同,妥善保管危废转移处置转移联单。部分产废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污染物各产生环节实施节能减排;部分电镀污泥产生单位采取措施改进污泥压滤、烘干工艺,减量化效果明显。

此次督查还发现个别企业存在申报登记不规范、综合类危废处置设施建设滞、固废管理机构建设不够健全、环评报告中危废认定不全等问题。为此,福建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重视对督查考核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处理工作,属于环保本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尽快予以改正。属于产废单位与经营单位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予以挂牌督办或依法处罚。由省环保厅挂牌督办的企业,将单独下达处理意见,属地环保部门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要求,做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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