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赴京津冀晋进行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 2014-08-22 15:06:28  |  来源: 中国环境报  |  作者: 郭薇  |  责任编辑: 环境
关键词: 京津冀 空气污染 PM2.5 PM10 控煤 PM 沈跃跃 大气污染防治法 超标排污 偷排 环境执法

  问题三

  《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近14年,第53条规定却从未被执行过

  京津冀晋大气污染日益严重,与近年来城市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有着密切关系。

  数据显示,从2007年~2013年,京津冀晋机动车保有量从1658万辆增加到2759万辆,排放污染物达667万吨,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对大气污染影响日益突出。

  现在全国有1300万辆黄标车,按照国家公布的黄标车淘汰计划,今年将淘汰600万辆黄标车,明年京津冀地区要全部淘汰。到2017年,1300万辆黄标车要全部淘汰。

  环境保护部污防司副司长汪键告诉记者,按照目前我国汽车整体构成来看,在整个汽车保有量里80%是小汽车。但是从对PM2.5的贡献来看,载重车污染比较厉害。重型载货汽车虽然占比只有4.4%,但这部分车却贡献了相当大的污染物。

  “对于不达标汽车,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3条规定,除了没收违法所得、对这些车辆予以销毁外,还要再处以1倍左右的罚款。”汪键说。

  在这次执法检查中记者了解到,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是于2000年修订的。从修订到现在,没有一个案例是按照这一规定进行处罚的。

  《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近14年,其中第53条规定却从未被执行过。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汪键表示,执法主体不明是法律无法执行的重要原因。

  “一是没有执法主体,不知道哪个部门具有执法权;二是法律描述、界定不清楚,比如到底罚多少钱、违法有多大也不清楚。” 汪键说。

  执法检查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在修订,这一问题的解决已经提到了日程上。

  问题四

  多地“煤改气”一哄而上,不但导致“气荒”,还加大了成本

  从京津冀晋整个区域看,大气污染的首要因素还是燃煤导致的煤烟型污染。

  多年来,京津冀晋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增长,从2000年的3.16亿吨标准煤增加到2013年的7.35亿吨标准煤,占全国煤炭消费总量的30%。2013年山西、河北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为90%、89%,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约25个百分点。在冬季采暖期间,京津冀晋地区大量散煤燃烧后直接排放,污染物浓度贡献率占全年的50%左右。

  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看到,各地在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首要的措施就是消减燃煤量,而消减燃煤的最主要手段就是“煤改气”。但一些地方和企业急于推进“煤改气”,在气源得不到充分保障的情况下,新建大规模燃气电厂却不能运行,严重影响污染减排。

  天津就存在这样的情况。目前,全市天然气消费量为每年26亿立方米,预计2017年将达到200亿立方米。截至2013年底,天津市已完成燃煤锅炉改造32座,但其中有6座改造后没有气烧,一些燃气锅炉连进行调试的气都没有。

  在天津市能源集团检查时,检查组了解到,集团全年用煤2700万吨,是天津市的控煤大户。集团投资100亿元新建的一座热电厂本应于2013年建成投产,实现减煤任务420万吨,占全市控煤量的1/3。但由于气源问题没有解决,无法投产,直到目前控煤目标仍未能实现。明年能不能减下来,企业负责人表示还是未知数。

  参与检查的一位官员表示,一方面,“煤改气”并不是调整能源结构的唯一方式,而应该实行能源多元化、清洁化发展;另一方面,推进“煤改气”要有序进行。

  “去年11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接连发出两项文件,要求各地在发展‘煤改气’、燃气热电联产等天然气利用项目时,必须先落实气源和价格,并根据资源落实情况均衡有序推进,不能一哄而上,避免供需出现严重失衡。”这位官员表示。

  对于正在如火如荼推进“煤改气”的其他地区而言,天津的这次“气荒”事件无疑是个警报。

  当前“煤改气”导致的另一个问题是成本增加。在山西检查时沈跃跃就表示,虽然“煤改气”减少了污染,但供暖成本却大大增加,最终导致的结果还是要烧煤。

  通过检查组发现的一系列问题可以看出来,大量的“煤改气”并不现实。

  记者从相关方面了解到,我国的现实情况是,发电燃煤量占煤炭消费总量的49%,远低于发达国家(美国94%、欧盟81%)。通过采用先进技术,发电燃煤的污染可集中治理,而且能取得比较好的治理效果。而民用燃煤因分布广,污染治理难度大且效率低下。因此,在“煤改气”过程中,应优先考虑替代民用燃煤,而不是把大型火电厂都改成燃气厂。

  汪键说,如果大家都去走“煤改气”这条路子,气源供应不上,那么就会暴露出“气短”隐患和成本增加的难题。

  汪键还表示,山西与天津相比有共同点,一些城市在“煤改气”过程中把天然气都用来发电了。

  汪键说,“大气十条”规定,天然气的供应应该是首先满足民用,且要求不得低于30%;但是现在另外一个政策要求在重点区域不得新上燃煤发电企业。现在一些地方的发展是靠能源支撑的,煤电不让上了,那就容易想法设法上气电,所以造成气源紧张。

  “进行能源改造,一是用清洁能源替代污染较重能源;第二个是提高外

  送电,在山西和内蒙借煤电技术把电送出去来供应天津、河北;三是在能源政策方面,应进一步严格要求天然气的使用方向,最好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明确规定天然气优先供应民用。”汪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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