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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全市辐射环境质量较好,环境介质中放射性核素含量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以内,市区及各县环境地表γ辐射量率数值分布在30.3-76.4(已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纳戈瑞/小时之间,全市平均值56.7纳戈瑞/小时。空气中氡浓度为4.5Bq/m3,与上年同期相比无明显变化。重点饮用水源地水中总α和总β的含量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六、生态环境状况
宿迁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5.4,三县两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分布范围在53.1—65.6之间,生态环境质量均处于良好状态。
七、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
2013年,通过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全市共落实减排项目62个,减排化学需氧量3194.515吨、氨氮426.9吨、二氧化硫1116.72吨、氮氧化物284.362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削减2.34%、2.75%、0.36%、-17.29%。
(一)水污染物排放
全市废水排放量19963.226万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02839.233吨;氨氮排放量为10899.637吨。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
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9906.182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7825.658吨;烟(粉)尘排放量为40074.366吨。
(三)工业固体废物
全市工业固废产生量为141.853万吨,固废综合利用量为128.975万吨(含部分往年贮存量),处置量14.604万吨。
八、环保工作状况
(一)环保投入
全市环境保护投入总额达51.18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3.0%,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8.31亿元。
(二)环境管理
全面依法审批项目。抓好工业项目“入园进区”管理,严格按照产业定位、行业准入条件审批项目。全市共审批报告书项目113个,报告表项目668个,登记表项目538个,为206个项目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强化排污申报工作。加强污染物排放量申报审核,进一步提高申报准确率。全市排污申报登记数持续增加,共申报审核户数2414户,申报核定户数1460户。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发证面进一步扩大。
严格辐射环境管理。开展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认真做好涉源单位的检查监管和核与辐射项目环保审批工作,全市辐射安全许可证换发率达100%,对涉源单位监督检查率达100%,整治达标率达100%。
(三)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
加快推进创模工程建设。列入创模规划的162个重点工程,152个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占93.8%。2013年12月28日,通过省级预评估。
(四)环境污染防治
强化水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调查与评估,开展第二批8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加快实施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33个重点项目已完成18个。实行“一河(湖)一策”,制定34条内河综合整治方案。在总六塘河、淮沭新河开展生态损害经济调节试点。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出台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立“蓝天工程”效能监察体系。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减排试点,切实解决异味扰民等民生问题,嘉盛橡塑、强维橡塑等一批废气扰民企业实现搬迁改造。淘汰老旧机动车6318辆,大力推进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加油站151座,累计完成率达97.4%。
强化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对铅蓄电池、制革等重污染行业采取最严格的环境监管制度,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制定清洁生产工作推进计划,全市34家企业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稳步推进宿迁市柯林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建设,建成苏北首家危险废物填埋场——光大环保(宿迁)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严格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公布120家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名单,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