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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铜陵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若干规定》。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93个,其中登记表16个、报告表54个、报告书23个,完成31个竣工项目环保验收。对铜陵县亮天堂铁矿开采等3个重点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工程建设同步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建设项目环评和环保“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
(七) 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严格环境执法。创新执法检查机制,坚持“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推行“执法前移、重心下移”,实行执法科室现场办公,增加对重点区域巡查频次,采用“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昼查与夜查、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等相结合的检查方式,确保环境执法实效。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及“春夏季、秋冬季环保大检查”、“化工企业环境隐患排查”等各类环境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检查中做到 “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全年共现场监察6256人次,检查环保设施4215台(套),对102家企业涉嫌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下发整改通知书69份,实施行政处罚29起,累计罚款金额380.9万元。对拒不纠正环境违法行为的一家企业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强环境监测。全年获取有效分析数据28710个。完成3个国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的升级工作,新建党校监测子站,均新增PM2.5、臭氧、一氧化碳三项监测指标。完成每月一次长江水体、顺安河入江口、饮用水源地、天井湖、地下水水质监测;每日按时发布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开展了环境空气重金属砷、铅监测;酸雨逢雨雪必测;完成民福家园农村环境质量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监测。高质量完成每季度一次国控废气污染源9家、废水污染源11家、省控废气污染源7家、2个月一次国控重金属污染源29家监督性监测及市控废气、废水污染源71家等监测任务。全年完成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48个。对重点企业周边区域、城区重点部位及城市饮用水源等开展了环境质量应急监测和执法检查专项监测工作。
(八)注重环境科研、环境规划
编制完成《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实施方案》和《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开展了新桥河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等课题研究工作。
(九)注重环境宣教信息工作
围绕环保民生工程、主要污染物减排等主题,组织媒体深入采访,刊发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新闻稿件。利用环保宣传周,组织开展广场宣传和环保文艺汇演等活动,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绿色创建活动。并按照《铜陵市工业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对124家规模以上企业环境行为进行了综合评价,按期公开了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