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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声环境质量
交通噪声:所测17条交通干道、28个测点的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66.6分贝、51.9分贝,分别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中4a类环境噪声限值(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位于商业交通中心的石城大道、长江中路及淮河大道昼间偶有超标现象。
区域环境噪声:各功能区噪声平均值均未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执行标准。全市160个网格测点区域环境噪声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4.3、44.0分贝,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属较好等次。昼间有9个测点等效声级超过了相应功能区执行标准,占所测总面积的5.6%;夜间有5个测点超过相应功能区标准,占所测总面积的3.2%。与去年相比,各功能区昼、夜间噪声差别不显著。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废气
全市废气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7055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36889吨,比上年减少982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46825吨,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43872吨,比上年减少2107吨;工业烟尘、粉尘排放量共计16748吨,比上年减少1854吨。
(二)废水
全市废水主要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4813吨、氨氮排放总量1551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132吨、氨氮排放量320吨,较上年分别减少261吨和41吨。
(三)固体废物
全市全年固体废弃物产生量1805.46万吨。其中:生活垃圾10.59万吨,处置率100%;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1794.87万吨,综合利用量1656.49万吨,综合利用率83.12%,处置量183.78万吨,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153.40万吨。
三、主要工作与措施
(一)稳步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
研究并制定年度减排计划,与23家责任单位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定期召开减排工作调度会,定期开展减排项目督查和调度;制定并实施《铜陵市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审批暂行办法》。重点突出电力、水泥、钢铁、铜冶炼行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中重点减排项目按照序时进度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