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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环境
1、河流
全市省控以上9条河流的13个断面全部达到达标边缘水质目标,有10个监测断面水质变好。
海河流域以潮河污染最重,其次为漳卫新河,马颊河污染居第三位。小清河流域以小清河污染最重,其次为孝妇河,杏花河污染居第三位。
2、饮用水源地
全市共监测12处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地表水水源地9处,地下水饮用水源地3处。12处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符合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与去年相比,水质基本持平。
3、重点考核断面
全市两流域27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中,有8个断面达到达标边缘水质目标要求,有19个断面未达到达标边缘水质目标要求。与2012年相比,有4个断面水质变好,占监测断面总数的14.8%。
4、近岸海域
全市近岸海域水质以一类海水为主,按监测次数计算,2013年滨州市近岸海域水质的一类海水比例为66.7%,二类海水比例为33.3%,与2012年相比基本持平。
三、滨州市城区环境空气
全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全年空气质量指数(API)符合优于Ⅱ级(良好)空气质量级别的天数占64.7%,与2012年相比下降了10个百分点;劣于良好级别的天数占35.34%。
全市城区降水总量为816.0毫米,未出现酸雨。市区降水pH值范围为5.72~7.26,pH年均值为6.34;电导率范围为22.4~96.5微西/厘米,电导率年均值为54.18微西/厘米。
四、城市环境噪声
1、道路交通噪声
滨州市城区和6县城区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62.9~69.1分贝之间,全市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5.2分贝。监测有效路段211个,路段总长度234.3千米。超过70分贝的路段长度为61.7公里,占监测路段总长度的26.3%。
2、区域环境噪声
滨州市城区和6县城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47.9~55.5分贝之间,全市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2.3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41.1~46.3分贝之间,全市平均为43.7分贝。总体上看,滨州市城区昼间污染均较重,博兴县城区夜间污染均较重。
3、功能区噪声
滨州市城区功能区噪声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2.3分贝、43.6分贝,与2012年相比昼间持平、夜间噪声均有上升。全市6县1区4个功能区中,昼、夜间等效声级平均值均不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