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波市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河道整治进展顺利

发布时间: 2014-07-15 16:16:40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宁波市环保局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宁波 三年行动计划 环境 环境状况 公报 水环境 大气环境 声环境 辐射环境 生态环境

  (2)交通干线两侧空气质量。交通干线两侧空气质量SO2、CO年均浓度未超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NO2、PM10、PM2.5和NOx年均浓度均超二级标准。

  (3)挥发性有机物(VOCs)。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状况与国内同类城市比较基本处于同等污染水平,但时空分布特征明显,呈现冬春季高、夏秋季低的特征;检出的挥发性有机物中,以苯、甲苯、二甲苯等芳香烃及烷烃、烯烃等脂肪烃为主。

  4、废气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3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13.68万吨,其中工业排放13.46万吨;氮氧化物排放24.08万吨,其中工业排放21.25万吨,机动车排放2.77万吨;烟(粉)尘排放量3.10万吨,其中工业排放2.53万吨。

  (二)措施与行动

  1、稳步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全市燃煤电厂完成3台共96万千瓦机组的脱硝工程和9台共660万千瓦机组的脱硫设施断旁路工程,水泥行业开展脱硝工程建设。建立煤耗量月报分析制度、硫份监督性监测制度、电厂减排绩效公告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全程跟踪电力行业污染减排情况,确保减排工程取得实效。

  2、持续推行煤耗总量控制和清洁能源替代战略。宁波港和大榭国际招商码头完成224台龙门吊油改电工作;中心城区完成绕城高速以内面积约540平方公里的“禁燃区”建设,淘汰改造高污染燃料使用设备259台(累计达到1134台)。严格控制煤炭消耗总量,进一步推进新增项目清洁能源替代战略,新建项目不再审批除集中供热以外的燃煤锅炉,对65蒸吨/时以上新建锅炉提前实施新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重点区域”特别限值。

  3、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发布《黄标车及无标车限行(第一阶段)通告》,8月1日起正式开展“黄标车”及无标车第一阶段限行工作。制订“黄标车”淘汰政策,建立配套“黄标车”淘汰补助信息平台,实施“黄标车”淘汰经济补偿措施。

  4、全面开展清洁空气行动。镇海、北仑两地37家化工企业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综合治理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和其他废气扰民问题;宁波港集团、北仑电厂、宁波钢铁、开发区热电、海螺水泥、亚洲浆纸和台塑热电等7家大型企业实施了烟粉尘治理。市政府印发《宁波市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通过文明工地创建和城区道路强化保洁等手段大力开展扬尘污染防治。

  5、不断优化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继续加大投入,完善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网络,完成省控大气站点新的空气质量监测设施和全市大气自动监测站点复合污染监测设施改建任务,建立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省控以上空气自动监测站发布实时监测数据和AQI指数。

  五、声环境

  (一)基本状况

  1、功能区噪声

  2013年居民文教区昼间噪声宁波市区、余姚、慈溪、奉化、宁海、象山六城市全部达标,夜间噪声仅宁波市区、奉化超标;混合区昼间噪声所有区域全部达标,夜间噪声除宁波市区、宁海外其余地区均超标;工业集中区昼间噪声所有区域全部达标,夜间噪声除余姚外其余地区均超标;交通干线两侧昼间噪声所有区域全部达标,夜间噪声全部超标。与2012年相比,各地功能区噪声等效声级无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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