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丽水市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空气质量全国第九

发布时间: 2014-07-14 10:33:10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丽水市环保局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丽水 EI 环境 环境状况 公报 水环境 大气环境 声环境 生态环境

(三)措施与行动

一是制定发布《丽水市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并将年度十件实事在媒体上公布。

二是推进工业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推进丽水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杭丽热电有限公司)建设,并谋划同步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开展青田联侨合成革有限公司等13家工业有机废气治理试点工程,继续强化合成革行业废气治理设施的日常监管和运行维护,深化合成革后整理企业污染整治;完成纳爱斯集团热电锅炉脱硫工程建设,目前正在进行试运行;加快燃煤锅炉烟尘治理工作,完成巨泰特种钢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的燃煤锅炉烟尘治理。

三是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规范环保标志管理,加大标志发放力度,与公安联合,采取强制措施,即办理机动车年审之前必须领取环保标志,全年共发放环保标志80000余份;继续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据统计,2013年全市累计完成21家加油站的改造工作;加强车辆登记管理,提高环保准入标准,与公安部门发布联合公告,7月1日开始,我市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即我市销售的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不达到国四标准的一律不得上牌。

四是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实施绿色工地创建管理办法,继续开展市区扬尘治理,加强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扬尘控制;继续开展餐饮油烟废气专项整治,丽水市区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达50%。启动开展干洗业有机废气污染整治、“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建设等工作。

五是开展农村大气污染防治。继续强化焚烧秸杆监管,建立了禁止露天焚烧秸杆的长效管理机制,对省环境监测中心遥感监测发现的秸秆焚烧点,做到及时响应,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全市基本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开展矿山开采污染防治,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

五、声环境

(一)状况

区域环境噪声 2013年,丽水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范围50.7~54.8dB(A)。其中,丽水市区54.4dB(A),龙泉市53.3dB(A),青田县51.8dB(A),云和县54.8dB(A),庆元县50.7dB(A),缙云县52.8dB(A),遂昌县54.0dB(A),松阳县54.6dB(A),景宁县53.2dB(A)。各县(市、区)区域环境噪声除市区、龙泉、缙云比上年下降0.1~0.3 dB(A),云和持平外,其余各县(市)比上年均有所上升(0.1~1.1),区域声环境质量略有下降。总体各县(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均低于55dB(A),声环境良好。

从噪声源构成分析,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为主要噪声来源,声源构成比分别为62.5%、25.4%;与2012年相比,我市城市(镇)环境噪声源构成中生活噪声源比例有所上升,其他各类声源比例均有所下降。从各噪声源强度分析,工业、施工噪声影响强调最大,交通、生活和其它的噪声影响强度相对小一些;与2012年相比,交通、生活噪声源强基本持平,工业、施工、其他噪声源强减弱。

全市环境噪声平均声级与声源构成比见表9;

表9 全市环境噪声平均声级与声源构成比表

年份

交通

工业

施工

生活

其他

构成比(%

平均声级(分贝)

构成比(%

平均声级(分贝)

构成比(%

平均声级(分贝)

构成比(%

平均声级(分贝)

构成比(%

平均声级(分贝)

2012

26.3

54.2

9.2

57.6

0.8

57.6

57.9

52.4

5.8

55.4

2013

25.4

53.9

8.9

55.8

0.6

55.1

62.5

51.9

2.6

53.2



2013年与2012年全市环境噪声声源构成比对比情况见表9、图8。

交通噪声 2013年,全市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8dB(A)。其中丽水市区平均等效声级为66.3dB(A),其他各县(市)平均等效声级在58.7~69.5dB(A)之间,均达到国家控制标准。按交通噪声超标路长统计,全市平均超标率11.2%,其中市区、缙云、景宁、青田、遂昌路段超标率为零,云和超标率最高,为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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