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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村生活环境治理与维护长效化、城乡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农业产业发展服务规范化为三大重点,建立起结构合理、科学适用的标准体系框架,将海盐县就地城镇化模式的现有成果转化为标准,形成美丽乡村建设的长效机制,并争取1至2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这是记者从5月30日召开的海盐县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动员会上获悉的。
当天,会议对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立项背景和意义作了详细介绍,并部署了各部门任务分工和责任目标。
海盐县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标准化综合协调组组长钟冬娟介绍,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中明确提出,要“开展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通过发挥标准化对农村综合改革的支撑作用,解决农村综合改革中存在的资源配置标准不一等问题。今年4月,国家标准委、财政部联合下达了全国首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共涉及12省(市、自治区)的39个项目。美丽乡村建设是浙江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特色品牌,所以浙江省的项目命名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而海盐县是浙江省三个首批试点县之一。
近年来,海盐县实施“五大提升工程、创建五大家园”,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村庄集聚,通过环境综合整治和公共服务延伸,在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就地城镇化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土地流转、家庭农场建设、城乡一体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还走在了全国前列。
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如缺乏统一的标准保证各美丽乡村建设点的环境长效管理;急需对就地城镇化的成果建立统一的评价标准;土地流转、家庭农场培育等创新举措需要全面推广等。“此次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开展,就是将把海盐县美丽乡村建设、就地城镇化建设的成功经验提炼成标准并争取上升为国家标准,充分发挥标准的规范、复制功能,在指导全县相关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为全国各地提供可复制的范本。”钟冬娟告诉记者。
美丽乡村大家都了解,那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需要做什么?据介绍,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包括制订标准和实施标准两方面的内容。“这个项目是在美丽乡村建设、就地城镇化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制订标准就是把海盐前期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标准文本的形式加以固化,并结合实际提出下一步的要求,而实施标准过程中,尽量要让标准真正得到实施、运行,使相关工作的运行、评价有据可依,能够得到有效的反馈信息,把项目做实。”钟冬娟说。
“从申报到立项,我们已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省质监局领导也为此项目专程来海盐实地调研。”海盐县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质监局局长崔建明对记者说,“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目前海盐成立了由沈晓红书记和章剑县长亲自挂帅,并由40个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
据悉,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实施方案即将正式发文,接下来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将按照实施方案的步骤有序开展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为全国各地,特别是经济发达的平原地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