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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放松证照管制 豁免分布式发电许可
日前,国家能源局下发通知,豁免部分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证,简化申请流程,为分布式能源、清洁能源发展创造相对宽松的环境。
按能源局《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经备案(核准)的分布式能源项目、6MW(不含))以下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豁免发电业务许可。
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是原国家电监会的遗产。2005年12月1日《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按规定企业在国内从事电力业务必须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此举是借鉴欧美等国家电力市场改革经验,通过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对电力行业实行调控。
在国家简政放权的要求下,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由高度集权逐渐放权。2013年12月,国家能源局将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职责下放到派出机构。能源局此次发文,再豁免部分发电项目业务许可,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