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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3月27日公开通报5起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结果,其中涉及矿产资源违法违规案件两起。
在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示范园违法用地案中,园区管委会未经用地批准,租赁村民土地并提供给6家企业使用,涉及违法占地894.43亩(其中耕地312.91亩)。2013年11月,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挂牌督办此案,暂停太和县辖区内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以及新立矿业权的审批;太和县政府已经撤销了关于有色金属循环经济示范园的批复,收回违法批准使用的土地821.07亩。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责成太和县政府向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和阜阳市政府作出检查;责成太和县国土资源局向阜阳市国土资源局作出检查。对违法批地负有直接责任的时任太和县政协主席陈万里等5人,涉嫌犯罪已在服刑。太和县纪检监察机关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园区管工委书记谷家祥等人党纪政纪处分。
在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县大山煤矿越界采矿案中,大山煤矿未经批准擅自越界开采煤炭7.7万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816.2万元,还涉及该煤矿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3人死亡。2013年7月,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作出处罚,吊销该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同年11月,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依法判处平坝县大山煤矿罚金2448.6万元。以非法采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判处该煤矿投资人常文学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判处该煤矿矿长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此外,国土资源部还通报了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违法征地案、贵州省贵阳市金石石材产业园违法用地案、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政府违法侵占侵害群众权益案。
据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有三种渠道:一是国土资源部门在如报批用地、登记发证等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二是执法监察部门利用卫片遥感发现或巡查发现;三是借助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等社会力量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