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的浙江实践

2014年03月28日14:2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美丽乡村 乡村建设 乡村生态 生态经济化 浙江

打造现代农村社区与保护乡土文化血脉相结合

美丽农村建设不但要让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现代文明的丰硕成果,又必须延续文化底蕴深厚的田园风貌。多年来,我们把建设美丽乡村与推进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进200个中心镇培育工程和27个小城市培育试点,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特别是中心镇中心村配置,促进了产业布局合理化、人口居住集中化,加快传统农村社区向现代农村社区转变。在优化县域村庄布局和农村社区布局的基础上,围绕提升农村30分钟公共服务圈,扩大中心村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内容和辐射范围,加速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前,全省行政村等级公路实现了“村村通”,广播实现“村村响”,用电实现了“户户通、城乡同价”,客运班车通村率达到93%,安全饮用水覆盖率达到97%,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91%,便捷的农技服务圈、教育服务圈、卫生服务圈、文化服务圈也逐步建成。同时,我们坚持建设与保护、培育与传承相结合,保护农村的文化血脉,不断彰显美丽乡村建设的乡土特色。在村庄整治建设中,发掘反映村落个性的耕读文化、民族风情,提炼体现地域特色的产业文化、民间技艺,建设农耕文化展览馆、特色技艺体验馆、风味食品品味馆等场所,打造一村一品、一村一业、一村一韵、一村一景的特色文化村,充分展示山区、丘陵、平原、水乡、海岛不同特点的地域文化。2012年,我们全面启动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整体推进古建筑与村庄生态环境的综合保护、优秀传统文化的发掘传承、村落人居环境的科学整治和乡村休闲的有序发展,教育广大农民珍惜先人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村风村容建设,确保以“乡愁”的记忆凝聚流动的人群,确保将文化遗产传承给子孙后代。

政府引导与尊重群众自主选择相结合

美丽乡村建设是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的具体行动,是造福千万农民的美丽事业。2003年以来,浙江几届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每年都召开工作现场会,每年都把这项工作列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党委、政府都建立了党政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协调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综合协调、专业部门紧密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我们加大创建力量组合和创建资源整合,形成了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纲要、发展规划、建设标准、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一系列相对独立又有机统一的制度体系,在完善农村治理体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我们还不断加强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要素保障。这些年,浙江投入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已经超过1200多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资金526亿元,各类社会资本投入770亿元;全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总量的10%以上用于新农村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优先满足美丽乡村建设。建设美丽乡村,最终是要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关键是要发挥包括农民在内的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为此,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基层组织始终坚持把尊重农民意愿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把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主动权交到农民自己手上,尊重民意、维护民利、依靠民资、强化民管。同时,引导广大浙商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在家乡树立情系桑梓、回报乡亲的“丰碑”。

(作者:中共浙江省委书记  夏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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