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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3月5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参加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招标,并中标。3月3日,环保公司与桂林市市容管理局签署《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特许经营权授权书》,桂林山口项目处理总规模为日处理垃圾1500吨,其中一期项目日处理垃圾1000吨,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50441.35万元。
环保公司注册资本89671万元,深圳能源占96.77%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占3.23%股权。目前环保公司经营南山、盐田、宝安一期、宝安二期、武汉新沟、福建龙岩六个垃圾发电项目,垃圾焚烧处理规模总计达到7050吨/日。
此次投资的桂林山口项目主要设备配置为:2×500吨/日垃圾焚烧炉,配1×22MW汽轮发电机组。综合考虑项目投资规模、运营管理以及各项经济指标,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将选择BOT模式建设该项目,一期项目工程特许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含建设期)。由环保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一期项目计划总投资为50441.35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投资总额的30%。
深圳能源表示,随着城市人口和工业生产的迅速增长,生活垃圾产量急剧增多,投资垃圾发电项目将有利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垃圾发电产业的规模,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