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 排放限值分阶段逐步加严

2014年03月03日11:1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大气污染物 排放浓度 超标排污 废气污染物 污染反弹

新华网济南3月1日电(记者刘宝森)山东省1日下发通知,即日起全省相关工业企业外排废气污染物开始执行新标准,排放浓度限值分阶段逐步加严。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以及火电、钢铁、建材、锅炉和工业炉窑等5项地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执行。5个行业标准分阶段对空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进行加严,到2020年将全部向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过渡,最终取消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实现污染物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标准的衔接。

山东省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环保局列出辖区内执行新标准的企业清单,对没有合法手续且超标排污的项目要坚决实施停产治理;对具备合法手续但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实施限产治理,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经限产治理仍不能达标的要坚决实施停产治理。同时,各地要认真清理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未批未验投产的涉及废气排放的建设项目,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超标排污、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项目坚决实施关停,报请当地政府责令拆除。

据悉,通过执行这些新的排放标准,山东计划到2020年实现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50%左右的目标,这将能让山东人口密集区的公众享受到最基本的环境空气质量。

目前,山东大气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立并取得初步成果,但大气污染加剧的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2011年、2012年山东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连续两年下降,但2013年污染反弹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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