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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气公共资源品价改全面铺开
居民阶梯气价方案年内有望推出
总体涨价料难避免,利好相关运营企业
□记者 王璐 北京报道
2014年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再度全面提速闯关。继居民阶梯电价和阶梯水价之后,酝酿多年的阶梯气价也渐行渐近。《经济参考报》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经过数次讨论修改,《关于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已完成并上报至国务院,有望在年内推出。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改革的目的不是涨价,但在资源日益紧缺的情况下,价格上涨不可避免。水、电、气等公共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的全面提速将利好供水、燃气企业,并由此传导至整个产业链。
提速
公共资源价改全面闯关
根据能源局披露的数据,2013年我国能源生产总量同比增长2.1%,其中煤炭产量增长1%,原油产量增长2%,天然气产量增长7%,而能源消费总量则比上年增长3.9%,煤炭、石油、天然气的表观消费量同比增幅分别为2.7%、1.7%和13.9%。
这一系列数字背后难以回避的事实是,我国能源消费缺口和进口压力的不断攀升。中国原油对外依存度早在2009年就已突破50%的安全警戒线,目前已达到57.5%,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也在今年超过30%。而水等其他资源产品也同样面临着紧缺。
在这种情况下,资源价格市场化成为破解之策《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将推进石油、天然气、电力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如果将“由政府定价到政府指导价”定义为我国能源价格的第一次闯关,那这次“走向市场化”可以说是其第二次闯关。对于居民来说,主要形式便是阶梯定价制度。事实上,本轮闯关的初步尝试随着2012年7月1日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全国试行就已启动。之后2013年12月发改委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要求各地区2015年底前出台政策全面推行居民用电峰谷电价。
而这种模式在今年将全面推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发言人李朴民表示,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快完善资源性商品价格的形成机制,积极推动电力、天然气、水、铁路、航空等领域的改革,完善民用水、电、气等阶梯价格制度。
1月初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文,要求2015年底前,全国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阶梯设置应不少于三级。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应进一步加大价差。
事实上,自2012年以来,长沙、广州、上海、德阳等多个城市已相继进行水价调整并实施阶梯水价。在国家明确居民阶梯水价实施时间表之后,多省市纷纷行动了起来,目前浙江杭州已经在做阶梯水价的前期工作,包括研究阶梯式水价的划分标准、价格方案等。河南也在近期就阶梯水价发出征求意见函,而四川则明确表示今年内将出台阶梯水价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