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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蒋朝晖
云南省审计厅于日前公布的《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九湖“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总体进展情况良好。但仍然存在管理体制不顺、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环境效益发挥不够理想等方面的问题。对此,云南省审计厅向省政府上报了审计调查综合报告,并责成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改进和完善。
审计情况如何?
资金到位率31.27%,项目开工率48.1%
近年来,以滇池为重点的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始终是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尤其是全省上下协力推进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实施,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2年10月~12月,组织昆明、玉溪、丽江、红河、大理等5个州(市)审计局,对滇池、程海、泸沽湖、阳宗海、异龙湖、洱海、抚仙湖、星云湖和杞麓湖等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九湖“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重点是2011年1月~2012年9月底)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九湖“十二五”规划批复项目总投资5527755万元,此次审计调查的项目总投资5328325.98万元。截至2012年9月,实际到位资金1672277.24万元(含九湖“十一五”规划结转资金);完成投资1823742.92万元(含接转项目在“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资金到位率为31.27%,完成投资率为34.1%。总计295个项目,完成项目19个,在建项目123个,启动前期工作项目130个,尚未启动项目23个,项目开工率48.1%,完工率6.4%。审计结果表明,“十二五”以来,九湖所在的5个州(市)及有关县(市、区)政府已将九湖“十二五”规划项目及目标责任书确定的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九湖“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已逐步展开,总体进展情况良好,但仍然存在多方面问题。
查出哪些问题 ?
专项资金遭挤占,污水处理费征收不力
据了解,云南省审计厅此次审计发现九湖“十二五”规划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体制机制、规划执行、资金筹集与管理使用、项目实施管理、项目效益等5个方面。
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泸沽湖流域省际管理体制和规划不统一,省内管理机制不顺。一方面,泸沽湖流域云南和四川两省缺乏统一的管理、保护、规划和开发;另一方面,泸沽湖流域云南部分涉及的丽江市泸沽湖管委会和宁蒗县政府之间沟通协调难度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流域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规划执行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异龙湖流域内大面积杨梅种植与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要求相违背。目前,异龙湖流域内杨梅种植已达5.02万亩,杨梅种植面积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一是部分项目资金未落实,如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古城片区排水系统建设完善工程;2011年洱海保护治理及试点建设工程项目中的18个子项目;丽江市“泸沽湖省长现场办公会”确定的项目;玉溪市澄江县垃圾焚烧厂项目。二是部分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江川县政府、华宁县抚仙湖管理局等5个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项目专项资金175.14万元,用于注册公司、购置车辆、接待公务、发放奖金等;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石屏县异龙湖管理局两个部门挤占、挪用项目专项资金44.8万元,用于其他项目前期支出、汽车修理、燃油补助等。三是部分地方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不力。如大理市3个企业代收的污水处理费1152.08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两个企业截留污水处理费198.06万元,两个企业漏缴污水处理费26.34万元。
项目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一是部分项目未分解细化年度实施计划。如玉溪市抚仙湖径流区测土配方施肥工程、径流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和湖滨缓冲带内“退田、退房、退塘”还湖工程等。二是部分污水处理厂监测措施不到位,在线监测指标不全。
影响环境效益发挥的问题包括部分完工项目的环境效益没有充分发挥。如部分的沤肥池、沿湖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入湖河口人工湿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污水处理厂等项目。
如何进行整改?
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全部归还原渠道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云南省审计厅向省政府上报了审计调查综合报告,对挤占挪用的项目资金,责成相关部门归还原渠道;对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不力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将未及时上缴的污水处理费上缴财政;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按时安排配套资金;对项目实施管理及影响效益发挥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尽快规范建设程序,细化项目规划,加快建设进度,保障项目效益的发挥。
同时,云南省审计厅还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4个方面的审计建议: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积极争取建立覆盖全流域的有效管理协调机制,研究出台国家层面的管理条例和保护开发规划;研究改进对泸沽湖流域的管理体制。二是落实好规划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异龙湖流域继续扩大杨梅种植的势头,并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产业布局调整方案。三是各级财政应加大对湖泊治理资金的支持力度,强化监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四是进一步明确任务责任,加强管理,强化考核监督,确保九湖“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发挥效益。据了解,审计发现问题的相关单位已认真整改。有关单位已将挤占、挪用的资金全部归还原渠道;大理市已将未及时上缴的1152.08万元污水处理费上缴财政;大理创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已收缴截留的污水处理费198.06万元;洱源县政府已责成洱源县住建局负责收交漏缴的26.34万元污水处理费;石屏县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异龙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禁止流域范围内杨梅林等经济果林的进一步种植,在杨梅林退植区实施补植补造、保持水土,减少面源污染。针对审计发现的其他问题,相关部门已经提出了一些措施,正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