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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2月12日电 据中国环境保护部12日消息,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简称“中石油”)下属分公司因违规排污被罚款50万元人民币。
环保部12日公布2013年第四季度27起重点环境案件的处理结果。涉案企业包括中石油等一批知名中国企业。
环保部介绍,2013年12月,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松原采气厂的采油污水没有经过处理便直排水坑,废水废油随处倾倒在路边,污染土地和地下水,被当地民众反映至环保部门。
对此,环保部公告称,当地环保部门已对该企业处以5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责令该企业对环境污染进行生态修复。
吉林省环保厅也将督促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整改到位、地下水修复到位、土壤生态修整到位,并向社会公开案件情况和整改情况。
此前,中石油曾因未通过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遭环保部项目限批。2013年12月,中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被环保部列为72家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之一。
除中石油外,呼伦贝尔北方药业、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等企业,也因某些项目导致环境污染而被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生产。
此外,环保部还对内蒙古赤峰金剑铜业污染致多人血铅超标、湖北省钟祥市磷化工污染致村民患癌等案件进行了处理。
环保部称,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各地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并向社会公开案件情况和整改情况。(李晓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