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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回应"空气质量监测为何与老百姓感受不一致":确保数据质量 造假随时可发现
新华网北京2月11日电(记者底东娜)11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介绍2013年环保工作进展情况。翟青介绍,环保部采取技术手段确保环保监测数据的质量,已经实现了点对点的传输,每一个监测点位的数据随时传送到监测总站。
记者:去年一年,环保部对74个城市的监测数据进行了及时公布,也让大家了解了一些相关情况。但是大家觉得感受的实际情况和公布的数据有所差异,请问数据的准确性到底如何?
翟青回应:监测数据是做好环保各项工作的基础,这个工作我们还是非常重视的,去年的监测工作想讲三件事。
第一,关于网络建设情况。2013年,在第一阶段74个城市按照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完成监测点位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又完成了87个城市的建设任务,也就是第二阶段的监测网络的建设任务。现在按照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发布监测数的城市,地级以上城市已经达到了161个,监测点位达到了884个。
第二,信息公开工作。我们本着让老百姓看得明白、看得懂的原则,去年通过互联网、手机以及报纸等媒体,及时准确地向大家实时公布数据,每小时的监测数据、每小时的空气质量的评价数据(AQI)及时向社会公开。特别是去年1月份开始,对74个城市的空气质量在公布基础数据的同时进行了大排名,包括最差的10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我们及时公布这些监测数据对督促地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是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第三,关于数据质量的问题也是各级环保部门高度关注的一个问题。去年我们下了很大功夫,首先是大检查,组织了近百位专家对29个省(区、市)96个城市的监测点位进行了大排查、大检查,而检查的方式也是以飞行检查、交叉检查、暗查的方式开展,发现问题随时要求整改。第二个措施是要采取技术手段确保数据的质量,到目前为止已经实现了点对点的传输,每一个监测点位的数据随时传送到监测总站,而且实现了在总站远程对这些点位的质量控制,如果说哪个点位有人为造假因素,随时可以发现。第三个措施还是要通过一些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提高地方的监测水平和监测能力。去年我们发布了六项标准技术规范,指导地方把监测工作做好。
翟青最后说,今年我们在去年的基础上,仍将继续把数据质量控制抓好,核心有两条: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我们要把这种飞行检查、联合检查、交叉检查作为常态化管理的一种手段。二是对于出现的问题,按照“大气十条”的要求给予严厉处罚。“大气十条”规定,对于工作不力、履职缺位造成的数据造假,包括没有完成任务,对于发现的这些问题严格问责,无论涉及到哪个地方哪个单位,要由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是加大信息的公开力度,只有随时随地把信息、监测数据向社会公开,才能从另外一个方面保障这些数据能够更加准确、更加科学,真实反映大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