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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缺位”
村民提供的租地合同书
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包括建设工厂等),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不过,记者调查获悉,迄今为止东北助剂的厂区内仍有一部分土地是租用村民的土地,也就是说东北助剂一部分用地仍然是农业用地,并非办理了“农转非”的工业用地。8月30日,东北助剂武强分公司总经理王洪洲也向记者予以确认,他表示公司用地一部分是国家转让的土地,另一部分则是和武安庄村村民签订的租地协议,从村民手中租赁土地按年付款。
武安庄村一位村民亦向中国网能源频道记者提供了一份2002年与村委会签署的租地协议,这位村民称,该村尚有数十位村民也签订了此合同。这份格式合同中甲方为武安庄村聂姓村民,乙方为武强镇武安庄村委会,合同显示经协商同意,甲方租给乙方土地2亩,租期30年,租金每亩每年450元,从2002年6月15日开始计算租期。不过合同中规定,租金由武强县财政局按期拨付吴强镇政府,由武强镇政府负责落实到村到户,专款专用,不得截留。这份合同落款显示的盖章分别为武强县财政局、武强镇政府、武安庄村委会。
上海信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赵建高对记者表示,“这份合同中支付租金主体与合同主体并不一致,另外财政局拨款方式也存在违规这都是问题”。他认为,“这可能是地方政府为了规避政策限制而采取的一种违规用地的变通方式”。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家在农业用地上生产的化工厂竟然存续生产了11年的时间,在此期间衡水市以及武强县相关主管部门并未督促东北助剂归还农民土地。
8月30日(上周五)工作时间内,中国网能源频道记者在武强县采访,当地宣传部一位人士称,县环保局当天有人做事(当地指结婚)找不来局里的负责人。直到下午该局的一位办公室主任才露面,该人士对具体问题均称“不知道”,不过他认为,东北助剂的所有污水废气排放全部是与河北省环保厅联网可实时检测,且厂方的环保设备非常先进,“没有问题”。
对于村民强烈反映的癌症问题,东北助剂所在地武强县政府并未组织卫生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以统计癌症人数确定病因。以上诸多问题,涉及国土、卫生、环保等诸多职能部门,亦涉及衡水、沧州、泊头三个地区,显然这些问题并非单纯一个县级政府所能处理。8月30日上午,衡水市政府回避了采访要求,要求记者去找武强县政府了解情况。
而在此五天前,衡水市政府召开2013衡水湖国际马拉松赛实战演练调度会,这场在衡水市举办的马拉松比赛将于9月21日举行。前一个多月,衡水市主要路道的路灯杆就已悬挂“美丽衡水湖,绿色马拉松”的广告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