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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环境保护部关于中石油未完成2012年度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中石化未完成氮氧化物减排目标的考核意见,中石油、中石化29日分别作出回应,表示接受环保部考核意见,服从处理决定,同时针对现有问题和差距,督促并帮助相关企业整改,确保各项环保指标尽快达标。
中石油集团公司表示,对于环保部的考核结果,中石油高度重视,对照环保部的考核指标和有关要求,督促并帮助相关企业整改,实施污染减排工程挂牌督办,严格污染减排审核,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考核力度,对下属企业污染减排指标实行严考核、硬兑现,确保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
中石化集团公司新闻发言人吕大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石化接受环保部的考核意见,服从处理决定,同时针对现有的问题和差距,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督促并帮助有关问题企业加速整改,确保环境保护各项指标尽快达标。
据介绍,2011年12月,环保部与中石化签订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2010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各下降12%,氨氮和氮氧化物各下降10%。
吕大鹏说,经核查,2012年,中石化所属120多家企业绝大多数都按责任书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但所属洛阳石化、安庆石化、上海石化和四川维尼纶厂等单位还存在减排工作进展缓慢,氮氧化物总量指标上升幅度较大的情况,影响了中石化年度总量目标的完成。
他说,今年7月中石化已决定实施“碧水蓝天”环保专项行动,将在近三年投资228.7亿元实施803个环保治理项目。目前,该专项行动已全面启动。实施后,可以满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