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中新社广州8月14日电 (记者 杨薇)记者14日从广东环保厅了解到,《珠江三角洲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在其官网上公布,这也是全国首个以区域为单位的重污染应急预案。
该预案显示,将根据污染的程度将城市大气和区域大气重污染都分为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两级,珠三角出现区域空气重污染Ⅱ级响应时,公务车将强制停驶15%;若遇I级响应,公务车停驶比例加大到30%。
在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中,主要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健康防护措施方面,该预案要求在媒体上发布健康防护警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并建议中小学停止户外体育运动,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
而在强制性污染减排方面,该预案明令禁止露天直接焚烧树叶、垃圾等废弃物,严格控制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严禁明火烧烤。
在重度污染时,该预案要求,珠三角各燃煤发电企业(热电联产企业可保证供热)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在控制扬尘方面,建筑、市政及拆迁等建筑工地室外作业一律立即停工,部分重点工矿企业立即采取临时限产限排措施。
由广东省政府牵头成立的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珠江三角洲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组长为广东省长。
广东环保厅强调,珠三角地区是中国典型的城市群区域之一,伴随经济的超常规发展,区域内大气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珠江三角洲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有望于年内印发出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