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治理大气污染30年陷"治不胜治"怪圈

2013年03月11日16:1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大气污染 雾霾 尘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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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陷“治不胜治”怪圈

改革之路

从生态系统层面整体规划

“每年两会谈一谈环保问题,实际上是‘泼一盆清澈的冷水’,让地方政府、民众的发展热情能够冷静一下,发展脚步能够放慢一点。”吕忠梅说。

对于破解“防不胜防,治不胜治的怪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研究员温香彩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提出了四点解决方案“一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弱化经济干预功能,把政府全力抓经济发展的职能转变为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二是改变唯G D P的政绩考核标准,不能主要以经济发展的快慢和经济总量的大小论英雄。三是完善立法,严格惩治企业违法行为,对污染企业,试用日惩罚办法。四是能源结构方面,加大清洁能源的技术研究投入并业务化应用。”

“按下葫芦起了瓢。”从“十五”时期的烟粉尘到“十一五”时期的二氧化硫,再到“十二五”时期的氮氧化物,提到近30年来不同阶段的重点污染物控制目标,柴发合这样形容。

吕忠梅提醒,这次从北到南的全国性大气污染警示我们,我国大气治污需要从生态系统层面整体规划,在产业布局方面长远考虑。“过去,部分地区觉得有的地方环境容量大,就继续在那里布局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业和项目,等到出现灰霾天再去搞环评限批。这最终导致污染总是从管得严的地方向管得松的地方蔓延,没完没了。”吕忠梅建议,地区规划要未雨绸缪,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为环境保护留下“休养生息”的余地,把一些生态良好的地区设为优先保护区。

全国政协委员、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张明森向《经济参考报》记者建议,地方环保部门要杜绝监管不力。他举例说,以前看过一个地方企业的生产技术证,上面标明的技术绝对是一项重度污染的工艺技术,但环保局却给出了合格证明。

但吕忠梅认为,这需要通过环境立法打破环境监管条块分割的体制障碍。她解释说,地方有G D P考核、财政“分灶吃饭”带来的发展冲动;把各级环保部门设在各级地方政府之下,各级环保部门既要跟本级的其他部门争取地方财政预算,又要“顶撞”本级政府的发展冲动,“它反对得了吗?”

吕忠梅还呼吁,富起来的国人用车习惯要改变“我们不能都学美国人开大车、开豪车,甚至恨不得连买菜都要开车过去。”

另一位政协委员痛心地说,如果学习美国人过高耗能的生活,下一个30年,就要为子孙后代的健康忧心流泪。

4日,刚刚卸任环保部副部长的全国政协委员张力军被国内外媒体围堵在委员小组会会场。他最后讲:“治理好大气比治理好水,要复杂得多。这个过程能不能加快,要靠我们全体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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