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空气严重污染还在于立法

2013年02月04日17:5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严重污染 死刑 雾霾 大气污染防治法 最大公约数 北京市交管局 宣判 空气污染治理 运动式执法 新民网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交管局近日对违反重污染日停驶规定的公务车辆进行通报,称全市16个区县属地范围共有875辆公务车违规出行。

这么多违规公车敢堂而皇之开上街,是另一种雾霾警告红色信号,它提醒我们,治理雾霾绝不是轻松可以实现的理想,而是需要面对各种既得利益的一场艰苦博弈。如果没有一部国家大法的刚性支撑,要对高能耗、高污染增长模式宣判“死刑”只会是痴人说梦。

我国现有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于13年前,当时PM2.5远未进入立法者关注的范畴,当然也就无从谈及有针对性的立法措施,如果仅仅靠提高执法能力来应对今天出现的新问题,那无疑是刻舟求剑,花了大力气,却难收实效。同样,正是因为世界各国实践都证明,空气污染治理需要付出多届政府的长期努力,这就意味着绝不能把治理重任寄托在个别运动式执法、个别行政决策者的热情上,而是要通过法律的持续性来保证全社会的最大公约数。更应该清醒看到,与PM2.5息息相关的油品质量标准制定权,至今尚未掌握在环保部门手中,各地政府对空气质量的维护责任也远未明确。这些都迫切需要用清晰的法规来进行强有力的调整。

希望民间的立法呼声能引起重视,形成真正的立法合力,让清洁空气和相关法规成为我们留给子孙后代的宝贵遗产。(新民网评论员)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