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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保有量的剧增,对城市空气质量有不小的影响。资料图片
广州上周连续两天均出现所有站点PM2.5超标引起人们的关注。在昨日的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会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罗思源透露,将力争通过实施10+8的防治行动和保障措施,到2016年底,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力争较2010年分别下降8%、7%、12%、10%以上。
每4天就有一天臭氧超标
罗思源说,今年2月29日,国家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广州与北京、上海等城市被列为第一批实施城市,要求在2012年实施新标准。他分析说,新标准增加了PM2.5年均值、日均值标准和臭氧日最大8小时浓度标准,还收严了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的标准。
“采用新标准对广州市空气质量进行评价,空气优良率将下降。”罗思源说,按照现行评价,2011年,广州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6%,今年1—8月,广州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5%,轻微污染6天。若按新标准评价,2011年的二氧化氮、PM2.5年平均浓度均未达到新的二级标准要求;臭氧问题更为突出,高污染区最大超标率达25%,即每4天就有1天超标;与用现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相比,各测点的优良比例下降18到32个百分点。
据了解,臭氧超标对人体危害很大,吸入过量的臭氧会造成人的神经中毒,导致头晕头痛、视力下降、记忆力衰退,对人体皮肤中的维生素E起到破坏作用,致使人的皮肤起皱、长黑斑。
前8月12天PM2.5超标
罗思源说,今年1—8月广州10个国控点若按新标准评价,优良率在70.9%—77.5%之间。影响优良率的主要超标污染物是臭氧(O3)、二氧化氮(NO2)和细颗粒物(PM2.5),其中PM2.5全市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全市有12天日均值超过标准(75微克/立方米)。
“人口的增加、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的攀升,机动车保有量的剧增,都将给PM2.5防治工作带来巨大压力。”罗思源说,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会使目前广州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在数据上“不太好看”,但这并不意味着客观的空气质量就下降了。
他透露,近期拟邀请国内空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城市规划、能源结构、环境经济等领域的知名专家召开研讨会,为广州空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建言献策。
PM2.5监测点后年底前增至50个
罗思源透露,按照《广州市2012—2016年空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未来5年,广州将围绕解决PM2.5、臭氧、酸雨、灰霾等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实施五年“10+8”的防治行动和保障措施,力争到2016年底,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力争较2010年分别下降8%、7%、12%、10%以上。
其中将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行动——依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在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向社会发出提前预警,科学选择部分工业企业实施包括临时减产停工等减排措施,及时提醒市民特别是敏感人群做好防护。
同时,实施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措施,明年6月前将全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限制在12万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力争到2016年底,公共交通出行占机动化出行的比例超过65%。加快推广使用粤Ⅳ标准车用柴油,力争在2016年前推广使用国Ⅴ标准车用燃油并提前实施机动车国Ⅴ标准。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基本淘汰2005年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争取在今年年底前1200辆新能源公交车投入使用。
罗思源表示,将在人口、人流密集敏感区域、交通干线,逐步增设监测站点,计划今年年底再增加18个监测点。2014年底前,PM2.5监测站点达到50个左右。
南方日报记者 郑佳欣
实习生 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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