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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积极推进煤炭绿色开采和清洁利用,促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全省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107%,矿井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1.05%,并实现100%达标排放。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以开展煤矿能源对标自查为抓手,全力抓好煤矿节能评估,将节能减排目标列入煤矿年度考核重要指标,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去年以来,全省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型煤矿建设,吨煤生产综合能耗为5.94千克标准煤,同比下降5.41%;吨煤生产电耗为24.85千瓦时,同比下降13.11%;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为470千克标准煤,同比下降35.14%。
山东省计划到“十二五”末,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矿井水治理达标率达到100%,其中循环利用率达到75%以上,煤矸石、煤泥、粉煤灰实现产业化利用,利用率达到100%。山东省将重点推进煤矸石、矿井水、煤泥、粉煤灰等与煤共伴生资源和煤矿废物综合开发利用,以实现煤矿固体、气体、液体废物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