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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4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林业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就我国履行里约三公约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里约三公约包括《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中国是里约三公约的缔约方,国家林业局牵头履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参与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年以来,中国林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面有效地履行里约三公约,成效明显。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印红说,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增加森林碳汇,减少毁林导致的碳排放被视为未来20-30年内全球成本低廉的减缓气候变暖的重要选择。自然生态系统的碳汇功能是目前固碳方式中最简单、最经济、最便捷、最高效的应对措施,具有可持续性、可再生性、多功能性的特点。从国际社会来看,加强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减少毁林、湿地破坏以及土地退化带来的排放等已经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共识。中国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方案中已经把林业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
印红指出,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我国林业所做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做好加法,就是继续扩大森林资源面积,不断提高森林质量,增加中国森林储碳总量,通过扩大面积、提高质量来提高林业碳汇的能力。二是做好减法,就是减少森林的消失,降低因为毁林带来的排放。三是通过增加木质林产品的使用,使碳固定在木材当中,延长木材使用寿命和木质林产品的储碳期。四是积极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替代不可再生资源,用生物质能源,可再生、可更新的生物质能源,替代其他的高耗能、高碳排放的能源。
国家林业局防沙治沙办公室主任刘拓说,林业是维系荒漠生态系统平衡和稳定的重要措施。以森林为主体的林草植被的保护、恢复和可持续经营是防治荒漠化和土地退化的重要手段。我国在履行荒漠化公约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是做好自己的事:一是实施了世界上第一部《防沙治沙法》;二是中央政府每年投入数十亿美元治理荒漠化;三是实施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建立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四是推广了近百套荒漠化治理的技术和模式,提高了治理的效率和水平;五是实施了跨部门协调和最广泛的动员机制,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荒漠化防治局面。其次积极参与了荒漠化履约的国际事务,参与了国际规则的制订工作。一是参与并推动了荒漠化履约机制的建立;二是参与并推动了荒漠化防治日主题的确定;三是参与全球荒漠化防治十年战略的研究。我国积极参与区域合作,开展南南合作,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共享治沙经验。我国有效地履约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好评,国家林业局两次获得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的“防治荒漠化杰出贡献奖”,《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前执行秘书迪亚洛曾经指“世界防治荒漠化看中国”,去年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专门致信,对中国防治荒漠化所取得的成效表示赞赏。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总工程师严旬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主要是保护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在地球上,生物物种比较丰富的地方都集中在森林之中,森林的生物量占陆地总生物量的80%。国家林业局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体部门和履行《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重要部门,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和制定了多项法律和保护措施,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大型生态工程,在全国范围内对生物多样性进行了有效保护。林业部门主要做了3项工作:一是保护森林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二是在野生动植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珍稀的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得到有效保护;三是在遗传多样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建立了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的基因库,这些遗传基因库对科学研究和今后的社会经济发展储备了良好的遗传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