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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具体目标和要求?
答:《实施方案》提出:到2013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到2015年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0%;基本建立较完善的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运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其中,到2015年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达到6亿亩;建设秸秆饲用处理设施6000万立方米,年增加饲料化处理能力3000万吨;秸秆基料化利用率达到4%;秸秆原料化利用率达到4%;秸秆能源化利用率达到13%。
《实施方案》对“十二五”时期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坚持农业优先、多元利用。秸秆来源于农业生产,综合利用必须坚持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在满足农业和畜牧业需求的基础上,利用经济手段,统筹兼顾、合理引导秸秆能源化、工业化等利用,不断拓展利用领域,提高利用效益。二是坚持市场导向、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深入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三是坚持科技推动、强化支撑。推进产学研相结合,整合资源,着力解决秸秆综合利用领域共性和关键性技术难题,提高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构建服务支撑体系,强化培训指导,加快先进、成熟技术的推广普及。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各地种植业、养殖业特点和秸秆资源的数量、品种,结合秸秆利用现状,选择适宜的综合利用方式。选择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建设一批示范工程,扶持一批重点企业,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问:我国“十二五”期间秸秆综合利用将围绕哪些重点领域开展?
答:《实施方案》对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新为保障,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深入研究和完善鼓励秸秆综合利用配套政策措施,因地制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逐步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促进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利用,培育和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五个领域开展综合利用:
一是秸秆肥料化利用,继续推广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通过鼓励农民使用秸秆粉碎还田机械等方式,有效提高秸秆肥料利用率。二是秸秆饲料化利用,在秸秆资源丰富的牛羊养殖优势区,鼓励养殖场(户)或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制作青贮、氨化、微贮或颗粒等秸秆饲料。三是秸秆基料化利用,推进农业转型升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建设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继续重点推广企业加农户的经营模式,建设一批秸秆栽培食用菌生产基地。四是秸秆原料化利用,不断提高秸秆工业化利用水平,科学利用秸秆制桨造纸,积极发展秸秆生产板材和制作工艺品,试点建设秸秆生产木糖醇、秸秆生产活性炭等工程。五是秸秆燃料化利用,大力发展秸秆沼气、秸秆固化成型燃料,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
问:“十二五”期间,国家将重点从哪几个方面重点突破秸秆综合利用?
答:“十二五”期间,秸秆综合利用主要在十三个粮食主产区、棉秆等单一品种秸秆集中度高的地区、交通干道、机场、高速公路沿线等重点地区,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燃料化等领域,实施重点突破,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大力推广用量大、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一)秸秆循环型农业示范工程。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开辟和建立秸秆多元化利用途径,重点推广秸秆-家畜养殖-沼气-农户生活用能,沼渣-高效肥料-种植等循环利用模式,鼓励粮食主产区建设秸秆生态循环农业工程,充分利用好秸秆资源。力争到2015年,秸秆生态循环农业工程秸秆综合利用量,占项目所在地区秸秆总量的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