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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5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推广。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13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到2015年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0%;基本建立较完善的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运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其中,到2015年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达到6亿亩;建设秸秆饲用处理设施6000万立方米,年增加饲料化处理能力3000万吨;秸秆基料化利用率达到4%;秸秆原料化利用率达到4%;秸秆能源化利用率达到13%。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期间国家将采取四项措施保障《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秸秆综合利用统筹协调机制作用,明确分工、加强部门配合。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新农村建设、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相结合,突出高附加值利用等。搞好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将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按年度逐级分解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考核制度,加强目标考核。
(二)完善政策措施。针对秸秆综合利用的不同方式、不同途径,研究完善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配套措施。落实好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将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产品纳入节能、环境标志等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研究完善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利用扶持政策;加大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融资机制。
(三)加快技术创新。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推广,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积极引进开发先进实用的秸秆收集、储运、利用技术工艺和装备。扶持引导基层服务组织的发展,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意义,采取面向基层,贴近农民,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宣传有关政策、典型经验和做法,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逐步提高全社会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自觉性。(中新网能源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