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油田漏油事故法定最高处罚20万被指过轻

2011年07月06日09:3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蓬莱油田 漏油事故 蓬莱19-3油田 国家海洋局 康菲石油公司 溢油事故 中海油 溢油事件 事故责任 过轻

■事件经过

6月4日 漏油事故发生;

6月21日微博上出现漏油事故的消息,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和报道;

7月1日中海油首次证实漏油事故,称渗漏点已得到控制,并称泄漏范围只涉及200平方米左右,遭到专家及媒体质疑;

7月5日国家海洋局召开发布会通报漏油事故。

■质疑+回应

处罚是否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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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有法律已属最高

事故的肇事方将受到怎样的处罚,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这处罚也太轻了”,昨天,当中国海监第二支队政委何建苗在发布会上说出“此次溢油事故涉嫌违反海洋环境保护法第50条,最高处罚是20万元”一席话后,现场立即传出一片感叹声。

不过,根据我国最新修订的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20万元的确是对海洋污染事故的最高处罚额度。这样的处罚力度不抵国际石油巨头BP在墨西哥漏油事件中受罚的零头。墨西哥湾发生漏油事故后,光是美国政府向BP开出的首笔清理油污账单就高达6900万美元,而随后开出的罚单和索赔更是高达数百亿美元,导致BP不得不在全球出售资产来筹措资金。

“的确太低”,从事海事海商方面法律工作的律师王科峰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太旧,其立法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即便最新的修订版也是2000年实施的。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也认为,国内的环境保护法规太宽松,已不能匹配民众日益提高的环保意识。

为何迟迟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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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向相关部门通报过

溢油事故是6月4日发生的,然而,截至国家海洋局昨天召开发布会之前,山东沿海的养殖户、村民都不知道附近海域发生了漏油。

对于国家海洋局为何在一个月后才通报溢油事故,王斌昨天解释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海洋局在第一时间把可能受到溢油影响的信息,向山东、天津、辽宁等沿海地方政府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特别是向与海上活动相关的环保、渔业、海事等地方部门作了通报,“他们可以视情况进行信息处理或采取应急措施”。王斌称,根据国家海洋局的安排和部署,一般原则是在溢油发生后一个月左右提出初步报告。

对于事故的索赔问题,王科峰律师表示,如果有明确的受害人,受害人可直接向责任人索赔,但取证比较困难,需要第三方来评估,并证明损失与溢油事故的因果关系,且时间往往会比较漫长,应由政府机构或协会组织出面帮助他们;如果没有明确的受害人,政府部门可以代表公众利益向责任人发起索赔。

中海油担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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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其与康菲的合同

根据国家海洋局昨天给出的说法,康菲承担事发油田的运营,因此被认定为事故的责任者,中海油是否承担责任,要看中海油与康菲当初签订的合同。

作为事发油田的大股东,中海油自溢油事故发生以来一直未曾给公众一个交代。“中海油不能把责任推给康菲就脱身了,康菲是中海油引入的,中海油负有管束责任。当年在墨西哥湾漏油事故中,BP也不是作业方,但板子最终还是打在了BP身上”,韩晓平表示。

昨天早些时候,中海油方面曾表示会在国家海洋局的新闻发布会过后给公众一个说法,但最终“泡汤”。这一举动被业界专家认为是没有责任意识,“往往在央企出了问题之后,很多部门会帮助其回避责任,这样的做法导致一些央企缺乏责任意识,反倒令新问题不断发生。”韩晓平称。

何时彻底堵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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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尚无明确时间表

目前,19-3油田作业方康菲已停止了这一油田所有钻井的作业,以寻求海底的压力平衡,从而控制B平台和C平台的溢油。记者了解到,该油田总计有200多个油井,包括生产井和钻井,而目前生产井并没有停产。

对此,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长郭明克解释说,这是因为:钻井需要注水,会增加海底压力,所以停产;而生产井是将油气资源开采出来,会减轻海底压力,所以生产井能继续生产。

此外,对于B平台的溢油何时能彻底堵上,目前没有时间表,因为这一溢油点在海底,来自哪个油藏目前都不清楚,国家海洋局方面称已责成康菲尽快拿出方案,目前康菲正从国外调集专家,寻找溢油点,制定封堵措施。郭明克还表示,国家海洋局已向在渤海从事石油勘探开发的所有公司下达排查要求。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

由本报记者 张艳邓杭采写

漫画/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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