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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司副司长陈力群(摄影 中国网/冯竹)
与海洋自然保护区的禁止和限制开发不同,海洋特别保护区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保护优先、适度利用”的原则,在有效保护海洋生态和恢复资源同时,允许并鼓励合理科学的开发利用活动,从而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的协调统一。
会后,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司副司长陈力群接受了中国网记者的采访,他指出,此次批准成立的5处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和7处国家级海洋公园,将充分发挥海洋特别保护区在协调海洋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地推进我国海洋特别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沿海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海洋生态文明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