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血铅超标事件反思:冶炼企业不能只顾赚钱

2011年05月13日11:0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血铅 超标事件 铅冶炼 原生铅 微晶石墨 铅铬黄 冶炼工艺 环境执法 铅污染 烧结锅

第三种工艺相比前两种是落后的,目前采用这种落后工艺的小厂不下600家,这类小厂多隐蔽在经济欠发达、人烟稀少的山区,确切数据难以统计。而且还有一些采用这种落后工艺的小厂在建设中。

据粗略估计,单是投入运行的小冶炼厂,每年总共可生产约100万吨铅。从全国铅产量来看,2010年是419万多吨,2009年是371万吨。也就是说小冶炼厂的年铅产量占到总产量的1/3左右。

环保部提供的一份材料显示,近10年来,随着乡镇个体企业的发展,土法冶炼点多面广,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十分突出。原生铅冶炼的污染是我国铅污染的重点,落后的铅冶炼工艺产生大量铅尘,铅冶炼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冶炼厂周边环境中铅含量严重超标,大型冶炼厂的铅污染范围达几十公里。

“从预防污染的角度讲,冶炼企业采用清洁生产的工艺是减少废水、废气、废渣排放的关键。但要让全国所有的中小企业都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是不现实的。”邱定蕃说,“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关停技术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的小企业,应当也必然成为我国今后防治包括铅污染在内的重金属污染的大趋势。”

另外一方面,还要加强末端治理。冶金工业排放的污染物的治理技术大部分都可通用,按行业特点也有各自的独特技术,关键是处理成本。换句话说,是企业主有没有决心、肯不肯花钱去治。

据介绍,通常在炼铅工艺中,治污工程投资占工厂总投资的比例较大,投产后治污工程的设备维护和运行费用也相当高,这就使治理污染的企业同那些不治理污染的企业相比在竞争中处于劣势。

事实上,现在国内中型以上企业基本都有环保设备,但这些设施的使用情况不容乐观。这就是因为末端治理技术都有一定操作成本,企业不一定愿意主动去治。

血铅事件是粗放发展的必然结果

防治污染的根本出路是产业升级,切实转变发展方式

铅污染事件是粗放发展的必然结果。这几年,环保部环境应急调查中心处理过多起血铅超标事件,他们认为,铅污染事件是长期环境污染积累的总暴发。

多年来,部分地方重经济、轻环保,低水平重复建设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铅冶炼、铅回收和铅酸电池企业。由于涉铅企业给地方财政上缴利税,当地政府不支持甚至阻碍环境执法,导致政府相关部门对污染企业疏于监管,甚至开绿灯,撑保护伞。

同时,涉铅企业大多处于偏远山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些地方的环境执法能力严重不足,有的县环保局没有执法队伍,大多数县级环保局不具备铅及其化合物的监测能力。这种现象,在全国相当一些地方普遍存在。

从近两年的血铅超标事件中,人们发现几个“事故多发”地区。比如河南的济源,湖南的郴州。

河南济源的铅冶炼开始于上世纪50年代,铅冶炼生产工艺不断改进,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豫光金铅是济源市的一家大企业,采用先进的富氧底吹工艺,粉尘回收率达99%以上,2009年仍然成为血铅超标的污染源。

环保部门调查后认为,因为当地铅冶炼企业含重金属粉尘多年来的排放,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采用烧结锅工艺时的大量铅烟排放,以及生产原料和废渣在运输过程中扬散流失,造成铅、镉等重金属及氧化物在周边环境中沉积,对人体和自然环境产生影响。

郴州市地下埋藏着70多种矿产资源,钨、铋、钼、微晶石墨的储量居全国之首,铅、锌储量分别居全国第三、第四位。有色金属产业在给郴州带来巨大财富的同时,结伴而生的还有严重的环境污染。

血铅事件之后,济源市对32家涉铅企业实施停产整顿。郴州所辖的嘉禾县关闭了3家非法粗铅冶炼、8家小造纸厂、7家小炼油等企业,桂阳县也着手整治小冶炼和矿山等各类排污企业。郴州市一位领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识到:“郴州不能再走靠山吃山的老路子了。”

济源和郴州的例子告诉人们,在铅冶炼等涉铅企业较为集中的地方,不仅要关注企业生产中的“三废”排放,而且也要重视铅污染累积对环境的危害,根本出路是转变发展方式,实现产业升级。

“1公里内”不得新建铅锌冶炼项目(链接)

国家发改委2007年发布的《铅锌行业准入条件》中规定,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疗养地、医院,食品、药品等对环境条件要求高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不得新建铅锌冶炼项目,也不得扩建除环保改造外的铅锌冶炼项目。

再生铅锌企业厂址选择还要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焚烧厂选址原则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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