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城市空气质量监测不同 11种污染物危害人体

2011年01月30日13:4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城市空气质量 VOCs 空气质量标准 监测项目 可吸入颗粒物 人体健康 有机污染物 二噁英 二氧化氮 总悬浮颗粒物

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空气质量标准》,臭氧、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铅、苯并(a)芘、汞和二噁英11种污染物对人体均有较高程度的健康危害。

“这些污染物的潜在健康影响可分为短期接触急性影响和长期慢性影响。短期接触通常是指暴露剂量为1小时至1日间;慢性影响一般是指持续暴露在70年寿命期。”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工程师朱忠军说。

《空气质量标准》显示,如短期接触臭氧、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将导致肺部炎症和呼吸道症状等;如长期接触,将降低肺功能,影响心血管和中枢神经系统,提高死亡率。

近年来,我国各地铅中毒事件常有发生。人短期接触铅,将产生铅中毒,长期接触不但影响中枢神经系统、肾功能和生殖系统,还会造成儿童智力低下等问题;对人们而言,苯并(a)芘是一种较为陌生的污染物,短期接触会刺激眼睛和皮肤,长期接触将致癌、致畸和致突变;短期接触汞,造成血汞或汞中毒,产生腹痛、腹泻、血尿等症状,长期接触会有神经症状、四肢等震颤和口腔炎;二噁英是一级致癌物质、剧毒,危害尤其巨大。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授潘小川表示,对于可吸入颗粒物而言,相比PM10、PM2.5更容易长时间悬浮在空中,由于它粒径小,吸入几率变得更大,可抵达肺的深部,深入下呼吸道,甚至穿透肺泡膜,对人体健康造成巨大伤害。

各国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大不相同

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30个中外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公开评价结果》,国际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普遍规定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铅。大部分发达国家都将细颗粒物(PM2.5)作为新的控制项目,取消了传统的总悬浮颗粒物(TSP);欧盟、英国和日本等还将苯等有毒有害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作为污染物项目进行了规定;而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尤其是亚洲地区国家保留了总悬浮颗粒物项目,没有增加对PM2.5的控制。

“欧盟、英国、德国和日本除监测VOCs外,还将多环芳烃(作为PAHs)、二噁英类等有毒有害污染物作为常规监测项目;此外,欧盟和加拿大还将主要来源于燃煤和机动车排放的砷(As)、镉(Cd)和镍(Ni)等重金属污染物纳入控制范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竺效介绍说。

竺效强调,近年来美国、世界卫生组织等发达国家和组织对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的来源、环境效应和人体健康影响等进行了系统研究,认为有必要对PM10和PM2.5实施分类管理,分别制定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记者 李禾)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