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海南网8月5日电 据海南经济报报道,省财政厅联合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林业局、省水务局、省法制办等部门组成调研组,日前到五指山市和昌江县等地深入调研,形成了《关于建立我省中部山区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的调研报告》(下称调研报告)。报告对如何建立中部山区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
联合调查组出具的这份调研报告建议,应通过完善立法,明确中部山区功能定位和生态补偿的法律规定,明确流域上下游地区生态环保的责任、权利、义务和利益,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体系。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划分办法,科学确定中部山区的主体功能,明确禁止性、限制性开发的区域范围。按照中部山区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不断完善生态补偿政策体系,逐步实现生态补偿政策对所有应当补偿对象的全覆盖,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政策体系。(记者 苏桂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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