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山东民企被高电价低服务逼上梁山

2012年06月04日10:1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电力法 财经 解列 电价水平 电价上涨 电网公司 电网企业 交叉补贴 大电网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作者:李嘉珊/文 】

该从魏桥现象反思什么

为什么用电户与大电网解列的趋势暗流涌动,为什么小系统的效率轻松胜过大系统,“自上而下”的电力改革停滞多年后,是不是可以换一种“自下而上”的思路?

魏桥现象之所以引发热烈的讨论和争辩,与公众对电力改革停滞和电价上涨不满有关。

《人民日报》的评论指出,魏桥“之所以迅速发酵,还因为最近全国各地都在搞‘阶梯电价’价格听证。本来消费者对此轮‘阶梯电价’就颇有微词,认为是表面‘阶梯’,实质涨价;当看到民营企业都能低价供电,不满情绪更是火上浇油,矛头直指垄断的电网企业,甚至质疑‘阶梯电价’的合理性”。

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国家电网以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对魏桥模式的批评集中在以下四点:一是违反《电力法》,二是环保违规,三是供电安全性不合格,四是没有承担社会责任。

我们认为,对上述“四宗罪”详加辨析,对电力改革下一步的走向非常重要。

现行《电力法》出台于1995年,距今已有17年,且一直在研究修订方案,期间中国电力工业已经历根本性的变化,当初的立法基础——电力部(后为国家电力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电力产业链各个环节——已不复存在。

事实上,《电力法》制定时,中国电力工业的市场化萌动已经开始,而《电力法》对这一趋势也有所反映。许多业内人士认为,《电力法》中影响最大的表述是“上网电价实行同网同质同价”。

这句话的实质,是用法律形式肯定了电力具有普通商品属性,纠正了电力是特殊品,不能遵循商品交换原则的认识。按此法理,电力价格应当是电力生产者和电力消费者之间交易的结果,而不是官员审批的产物。

但恰恰是在这个涉及行政权力的关键问题上,却没有人执行《电力法》。电力定价始终延续行政审批方式,成百上千的审批价格,连电网公司的人都无法说清道明究竟是怎么来的。

因此,只盯住《电力法》中“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的过时规定,而看不到《电力法》中有利于改革的进步表述,不能不说是一种选择性失明。

环保方面的问题,权威的说法应来自环保执法部门,而燃煤发电也是环保监管的重点。在还没弄清魏桥的热电机组有无安装和运行脱硫除尘设施,也没看到环保部门排放监测数据的情况下,不应急于宣布魏桥电厂环保违规。

供电安全问题则比较容易说清楚。魏桥电力系统主要是自发、自供和自用,与大电网没有物理联系,不存在威胁大电网稳定运行的问题,这道理正如上海的车祸不会伤到北京的行人。

实际上,纺织生产对电力稳定性的要求高于一般工业生产,电压和频率的微小偏差都会引起残次品增加。魏桥纺织能成为世界第一,正好说明其供电质量、电力调度水平是比较高的。而张士平当初下决心自办电厂,正是想摆脱“动不动就停电,求爷爷告奶奶成了家常便饭”的窘境。

至于向外供电,显然是小系统的业余作为,按魏桥集团的说法,其外供电比例只占其总发电量的1%。其实,无论魏桥还是其他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有了多余电力,只要供电价格合理,服务周到,就会有市场,就是件互利双赢的事情,没必要大加挞伐。

说魏桥电力没有承担社会责任,也是需要讨论的。

首先,从法理上看,社会责任,包括社会普遍服务责任等,不是强制性责任,与法定的纳税责任有实质性区别。第二,政府花钱应当来自法定税收,并经过规范化的财政预算程序。

现实情况是,尽管“费改税”的改革方向早已确定,各级政府在发电和用电环节,煤炭和石油的生产、加工、运输和消费环节的价外收费仍然泛滥成灾。这极大地削弱了价格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功能,让供求决定价格、价格引导资源品配置的市场经济规律无法发挥作用。

资金管理环节也弊病重重。五花八门的价外加价、行政性收费普遍管理混乱,征收和使用过程无法避免个人裁量因素,浪费了社会资源,败坏了社会风气。

所以,把履行各类加价收费与“社会责任”等同起来,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认识。

“交叉补贴”很大程度也是伪命题。2010年中国全部用电量为4.2万亿度,其中工业、商业用电合计占85%左右,城乡居民用电合计占不到13%,农业生产用电占2.3%左右。而且现在除北京市外,其他省市居民用电价格并不低,“倒挂”多成历史。也就是说,需要“交叉补贴”的地方非常有限。

另一方面,跟国际水平相比,不论是与人均收入挂钩的相对值,还是货币的绝对值,中国电价水平都名列前茅,工业和商业用电价格尤其高,因为用户实际支付的价格普遍比政府目录电价高百分之几十。实际上,如果不是国网的电价高服务差,魏桥的电也不可能有外供市场。

鉴于实际电价长期而普遍的监管缺失,当前亟须由独立政府部门出面组织所有工商企业,来一次“晒电费单”活动,通过电价摸底,来推动下一步的输配分离改革。

魏桥现象经媒体披露后,许多人期待它成为“电力小岗村”。但目前来看,由于背景非常特殊,魏桥模式很难复制推广,魏桥集团也只是一个被高电价低服务“逼上梁山”的普通企业。

魏桥现象真正值得反思的是:为什么用电户与大电网解列的趋势暗流涌动?为什么小系统的效率轻松胜过大系统?“自上而下”的电力改革停滞多年后,我们是不是可以换一种“自下而上”的思路?

作者为资深电力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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