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菲蓬莱溢油事故已过半年 尚无一桩诉讼被立案

2011年12月27日09:4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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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为何一拖再拖康菲溢油案:一场难打的官司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李小晓|北京报道

距离2011年6月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已有半年时间,在这近200个日日夜夜里,人们从未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12月16日,人们再次失望了。

美国康菲国际石油有限公司(下称“康菲”)对外国媒体称,对蓬莱19—3油田钻井平台周围的水质进行了检测,还在海岸沿线进行了调查研究,基本没有证据显示渤海湾蓬莱19—3油田今年6月份发生的溢油事故对环境产生了影响。康菲中国12月19日又解释称,公司的原意是溢油对环境造成的持续性影响非常小。

谁来举证

如果康菲推翻了污染这个基本事实,渔民则没有证据证明溢油和鱼虾死亡的因果关系。对于日前107位渔民的诉讼,有“康菲起诉第一人”之称的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方义十分担心会遇到举证的障碍。

今年8月起,贾方义就代表渔民对渤海溢油事故分别向海南省高院、青岛海事法院和天津海事法院3家法院分别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他是第一位代表渔民诉讼的律师。

贾方义表示,在法律流程的操作中,相关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请求,实际上是要求由渔民承担主要举证责任。

贾方义表示,此案“完全属于举证责任倒置”。《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这四部法律都同时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受侵害方只有义务对表面的事实进行举证,例如水变脏了,海鲜都死了。但溢油量和溢油范围则应当由侵害方举证。这是一个毫无疑问的事情,但有些司法界人士却一直在模糊这个概念,这是无法理解的。”贾方义指出。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曾经有人呼吁,包括北海分局、海洋行政执法部门、渔业行政执法部门在内的官方机构应当将调查得到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料拿出来和渔民共享。然而,直到记者发稿之日,并未有任何官方机构表示愿意为渔民举证。

中国律师精英网顾问律师尹富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这些相关职能部门有义务将有关数据资料公开,即使没有公开,举证也不该依靠“呼吁”,渔民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调取这些证据。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立案。

法院沉默的背后

立案听上去只是诉讼的第一道门槛,但谈何容易。贾方义代理的涉及康菲的诉讼,如今没有一桩被立案的。

“12月初,我所代理案件的受理期限已过,但青岛海事法院没有给我任何回复。”贾方义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12月12日,有律师称又有107位渔民已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康菲中国赔偿经济损失4.9亿余元。但尚未立案,就迎来了康菲否认污染的噩耗。

贾方义表示,过去的几个月让他“失望透顶,疲惫不堪”,由他代理的多起针对康菲的索赔案均未被相关法院受理,既不立案,也不给予裁定,理由是该案属于新型案件,需要逐级上报,研究之后才能给予答复。此后就再无下文。

“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对接到的案件不作任何答复,这是一种司法不作为。无论是沉默、与领导商量、延缓上报,都不是我们诉讼法的用语和规定。”贾方义表示,“我将整个过程称为‘沉默门’。”

“康菲是一个石油巨头,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在司法部门中有哪些人成为了利益的俘虏而选择不作为,这值得打一个问号。”贾方义直言,“如果有证据证明没有污染,法院一定巴不得马上立案,马上拒绝你。但他又没有证据证明无污染,只能选择沉默。”

贾方义也表示,法院本身是一个最讲法律的机关,民众需要从法院获得公平和公正。但现在法院却司法不作为,这可能导致人们对司法部门的法律信用产生怀疑。

尹富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按照诉讼法规定,如果不予立案,就必须下裁定,有了裁定就可以再上诉。但如果不下裁定,就彻底剥夺了渔民上诉的权利。他还表示,在“沉默门”下,即使渔民想投诉法官都变成了不可能。因为立案窗口不允许录音和录像,投诉窗口完全封死。

尹富强还指出,法院不予立案和其所谓“考核指标”有一定关系。“每年12月22日会考核各法院的结案率和执行率。也就是看这一年你立了多少案,结了多少案。所以立案时间越晚,在年底前结案的可能性就越小,法院从自身利益考虑就越不愿意立案。因此,这107名渔民选择在12月提起诉讼,这个时间点,谁愿意给他们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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