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下发房地产央企名单 加强对开发贷款审查管理

2010年12月07日10:4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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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阅“红名单”

此前国土部出炉1457宗闲置土地“黑名单”,银监会根据这份“黑名单”做一次全面的风险排查,其中80%的闲置土地可能被收回。而继监管机构将房地产“黑名单”下发至商业银行后,日前一份房地产央企“红名单”已在银行系统中传阅。

某银行人士指出,银行已经根据监管部门下发的“红名单”,要求分支行对名单中所列示的16家房地产央企提供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授信额度,对除了16家之外的房地产央企,存量贷款要采取保全措施,尽早回收。存量到期收回的,项目贷款无法续贷。原则上不得对16家以外央企提供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

银行人士透露,获批的16家央企名单是: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已整体并入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国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人士透露,监管部门在通知中明确要求,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国有资产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

此外,银行人士透露,目前监管机构预先布防高风险房地产企业。对于存在高价购地、跨业经营、过度扩张、负债率偏高等问题的高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密切关注其经营状况,一旦资金回笼出现紧张,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对有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事件、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贷款和贷款展期。

同时银行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开展闲置土地核查处置工作,妥善利用闲置土地信息,对闲置土地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未进行相应使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主要负责人向银监会或者相应银监会派出机构作出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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