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北京1028名职工追回了自己中秋、国庆的加班费,共计20万余元,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加班费支付情况抽查了723家用人单位,其中420家单位按规定支付了加班费,不足抽查总数的六成。
自11月中旬起,北京市各区县劳动监察机构启动了核查中秋、国庆加班费的执法行动,昨日是市人保局的统一执法日活动。当天,全市的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共走进723家用人单位,涉及45152名职工。主要以假期加班情况突出的宾馆、餐饮、公共交通运输等行业为监察重点。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查看了各单位员工的劳动合同、加班记录以及工资支付明细等台账,确定是否已支付加班费。
市人保局昨日下午公布了当天的抽查情况,723家用人单位中,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有420家,占58%;未按标准支付加班工资的有213家,占29.5%,未支付加班工资的有90家,占12.4%。抽查中,部分企业现场同意补发加班费,1028名职工因此追回20余万元。市人保局表示,将继续监督确保这批企业补发加班费。
(本文来源:新京报作者:傅沙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