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锋钢铁13年引资:企业频频易主 诉讼战火不断

2010年09月30日11:1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顺锋 民商事判决 钢铁有限公司 诉讼期间 诉讼案件 企业发生 香港法院 企业经营 民商事案件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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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顺锋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锋),是一家从国有矿山企业经过政府招商引资、改制而成的中外合资企业。合资13年间,企业频频易主诉讼战火不断,企业一亏再亏,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更无从谈起。

倒是最近3年,一家民营企业从外资手里接盘后,企业经营发生了转机。下岗职工重新上岗,生活有了保障。

“现在看来,外资并不是拯救国企的灵丹妙药。”顺锋职工接受记者采访时发出由衷感慨。

首次招商外资只坚守了两年

顺锋的前身是国有矿山企业。1993年,辽阳兰花岭铅矿由于矿产资源枯竭面临关闭。为了安置原国有矿山的800多名职工,在这一年,当地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入香港怡金公司,将原国有矿山改制为中外合资企业。合资企业保留了20%的国有股权。

然而,改制成中外合资企业后,顺锋的命运并没有随之改变。两年后,外资投资方就经营不下去了。

1996年,政府再次招商引资,香港顺勤公司出资1000万元从香港怡金公司手中购买了顺锋80%的股权,其余20%仍为国有。香港顺勤控制人黄锦新出任公司董事长。

黄锦新入主顺锋后,仍未改变企业难以为继的窘境。于是,黄锦新到香港再次融资。在香港,黄锦新找到了其同乡杨永强。据介绍,2006年,杨永强的妹妹成了企业新董事长。

二次招商引发7场境外诉讼

杨永强的妹妹出任企业的董事长,被原董事长黄锦新认为系杨永强采取欺骗方式取得。于是,从2004年开始,黄杨之间的争执就陷入了不停的诉讼之中。从2004年开始至2009年,黄锦新、杨永强在香港法院提起的7个诉讼案件都是围绕黄杨股权之争。黄锦新控告杨永强及其妹妹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股权,并要求香港法院判决其返还股权。

香港法院经过5年多时间的审理,目前,这7场诉讼都已结案。香港法院最终判定,顺锋公司的股权属于黄锦新。香港法院同时作出杨永强等“本案的第二被告至第七被告,包括他们自己、雇员或代理人等,均不得干扰顺勤或辽阳顺锋钢铁有限公司之业务及或其在辽宁省灯塔市的采矿活动”。

出乎意料,7个判决作出后,黄锦新与杨永强等围绕顺锋又开始了在大陆的股权争夺战。

由于投资方之间的争斗长达数年,根本没有精力壮大企业生产,企业经营每况愈下。

“黄杨之争受害最深的要算企业的工人。”工人们告诉记者,在黄杨经营期间,不用说工人们没着落了,就是那20%的国有股权也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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