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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国美之争事件回顾:
2010年5月11日 国美第一大股东黄光裕在狱中投出反对票,否决外资股东贝恩资本的三名代表进入董事会。
5月12日 国美董事会一致同意推翻股东大会结果,重新委任贝恩的三名前任董事加入国美电器董事会。
5月18日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黄光裕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财产人民币2亿元。
8月5日 国美电器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诉状,起诉大股东黄光裕,称黄光裕在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违反公司董事的受信责任及违反信托责任,并向其寻求赔偿。
8月5日 国美电器大股东黄光裕提出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动议,要求撤销陈晓的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撤销孙一丁的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提名邹晓春为公司执行董事,提名黄燕虹为公司执行董事。
8月6日 在国美董事会发出公告、起诉前掌门人黄光裕短短数小时后,黄光裕方面迅速回应控诉国美电器前日发布严重虚假公告;并为自己“拉票”,希望投资者“积极支持大股东重组董事局的努力。”
8月18日 黄光裕方面发布国美大股东致全体员工的一封公开信,将矛头直指陈晓本人,称其阴谋窃取国美事业,企图变民族品牌“国美电器”为外资品牌。此外,公开信呼吁全体员工齐心协力与大股东一道将公司带到正常轨道上来。
8月18日 国美相关负责人回应黄光裕的公开信,表示黄氏家族‘不择手段’,对公司品牌、对公司正常运营和对其他股东利益都造成了损害。
8月19日 国美董事局发出近5000字的 《致国美全体员工的公开信》,除回应黄光裕方面多项指责外,还呼吁所有国美员工在攸关公司命运的关键时刻团结起来,“不传谣不信谣”。并称“若说国美外资化,早在2004年上市初期已就成为现实了。”
8月23日 国美电器在港交所公布了2010年上半年业绩,财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国美电器实现销售收入248.73亿元,同比上升21.55%;公司经营利润同比上升86.14%至12.49亿元;经营利润率由去年同期的3.28%增长到5.02%;净利润9.62亿元,同比上升65.86%。
国美董事会主席陈晓宣布9月28日举行特别股东大会,回应黄光裕的要求信函,并呼吁股东在特别股东大会上支持董事会。
8月27日 黄光裕方面突然动用大笔资金闪电出手,通过公开市场增持国美电器股票1.2亿多股,增持均价约为2.42港元左右,占国美电器0.8%股份,共计耗资2.904亿港元。
8月30日 黄光裕妻子杜鹃在8月30日获二审改判,由一审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实刑)改为缓刑。此时正值黄光裕争夺国美电器(00493.HK)控制权的关键时刻,距离9月28日的特别股东大会决战还有28天。
9月5日 黄光裕个人通过新浪财经发布名为《我的道歉和感谢》的公开信,他在信中表示尊重法院判决,向关心他的人道歉,并特别感谢了国美的管理团队、员工。黄光裕狱中来信中只字未提争夺国美控制权事件,黄光裕最后表示将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重返社会。
9月15日 国美电器大股东Shinning Crown发表《致国美股东同仁公开函》,在9月28日股东大会即将召开前夕,系统全面地向全体股东阐述提出5项动议的原因和必要性、并介绍了提名董事。更为重要的是,创始股东首次系统地表明了关乎国美前途命运的几大敏感事宜,如增发的一般授权、非上市门店等,并对国美的未来提出了若干建设性主张。
9月23日 大股东黄光裕率先投票,对撤销陈晓董事局主席职务、取消增发股份授权等五项决议投赞成票;董事局主席陈晓则呼吁国美电器的14万股东积极参与投票,以避免在低投票率下出现大股东一票定江山的局面。
9月26日,陈黄之争决战前夕,黄光裕方面发布《再致股东同仁公开函》,在该函件中,黄光裕方面称陈晓未能正确领导国美,坚持在股东大会投票罢免陈晓董事局主席一职。
9月28日,国美特别股东大会、媒体称之为黄陈对于国美股权的争夺战在香港打响。最终的投票结果显示,国美大股东黄光裕方面所提5项决议案中有4项未获通过,其中包括罢免陈晓国美公司执行董事和董事会主席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