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东方(600120)11日公告,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方集团控股公司将与浙江另外两大贸易集团浙江中大集团控股公司、浙江荣大集团控股公司合并,重组为新的国有独资集团公司,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贸易及其延伸产业为主要业务。
随着新公司的设立,三集团所持浙江东方、中大股份(600704)和海正药业(600267)股份将划归新公司。
浙江东方公告称,新公司名称暂定为浙江省大荣方集团有限公司,将进入筹建阶段。
浙江省国资委对媒体介绍,“大荣方”成立后,将充分发挥现有国外销售渠道和国内供货渠道的优势,实施内外贸一体化和科工贸结合,成为一家“上控资源,下控网络”的外贸巨头。
根据合并重组进程安排,3家集团公司将抓紧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清产核资、制定合并重组改革实施方案及公司章程等合并前期工作,预计在6月底前,将完成新公司的工商登记,正式挂牌运行。
据了解,浙江省大荣方集团注册资本为9.8亿元,全部为3家公司的现有国有资本金。3家公司现有资产、人员、债权债务和担保等全部并入新组建的集团公司,并注销荣大、中大、东方集团公司的法人资格。“大荣方”为浙江省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其实行授权经营。重组的“大荣方”年销售收入将达320多亿元。
荣大、中大、东方三家集团公司资产来源为浙江省外经贸厅管理的外经贸类企业国有资产。中大以原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主体,吸纳浙江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浙江省机械进出口公司等五家公司的国有资产组建。东方以原浙江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主体,吸纳浙江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浙江省化工进出口公司、浙江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等五家公司的国有资产组建。荣大则以浙江省土产畜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浙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浙江省对外贸易开发公司)等八家公司的国有资产合并组建。
浙江东方称,合并将使东方与中大分别持有的浙江东方股份划转为新公司持有。股权划转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后方可履行。由于该新公司尚在筹建阶段,控股股东将根据新公司设立的进度办理相应的手续。
新公司也将成为中大股份新的大股东,以及海正药业新的二股东。
根据浙江东方、中大股份和海正药业2006年中报,东方和中大分别持有浙江东方33.13%和4.56%股权,以及中大股份2.24%和22.67%股份。荣大则持有海正药业14.5%股份。(记者 李文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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