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已召集涉案企业打“预防针”,涉案企业主要集中在浙、闽、苏等
距欧盟对中国第35类化纤布反倾销一案终裁刚刚一年,欧委会日前又向我国驻欧使团发出照会,将对已经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我国出口化纤布产品发起反吸收调查。
据了解,本次被调查的产品有8个税号,包括染色和印花化纤布,共涉及全国1000多家企业,范围较上次有所扩大。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下称“纺织商会”)副会长曹新宇昨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目前中方只接收到欧方的照会,而欧盟的正式公告尚未公布。不过,为了有所准备,纺织商会已于19日在绍兴召集涉案企业打“预防针”,并与企业共同探讨应对反吸收调查的策略,涉案企业主要集中在浙江、福建、江苏等纺织品出口大省。
所谓吸收,是指在进口国已对某一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情况下,出口商采取低报出口价格的方法减轻进口商因承担反倾销税产生的负担,从而降低反倾销税对其产品在进口国市场份额的影响。此种情况下,进口国可以进行反吸收调查,即如进口国发现反倾销措施对倾销产品的售价未能产生预期影响,可通过重新调查确定新的倾销幅度,并最终提高反倾销税率,最高税率将为目前税率的两倍。
欧盟对我国化纤布的反倾销,已经让我国纺织企业受到了较大损害。据了解,从欧盟对中国化纤布征收反倾销税以来,中国对欧盟市场占有率已从第一位下滑到第六位,市场份额也从55%递减到6.5%。
“自欧盟对中国化纤布征收反倾销税以来,虽然中国化纤布在欧盟市场的占有率大幅度下跌,但价格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与欧盟的预期有出入,于是进一步采取反吸收调查。”曹新宇说。
北京小耕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毅指出,反吸收调查程序简洁,调查时间一般只有6个月,比反倾销调查作出终裁需要的15个月要短得多。因此,企业一定要积极应诉,特别要提出实际价值降低的有利证据。
除了化纤布面临欧盟的调查,中国亚麻企业也极有可能遭遇欧盟反倾销调查,欧盟业界已正式向欧委会递交对我国亚麻布发起反倾销调查的申请书。曹新宇表示,欧委会到目前为止尚没有发布立案的公告,但不排除这种可能性。
此外,曹新宇还提醒纺织企业,欧盟业界今年酝酿对中国8种纺织品反倾销,这很有可能在明年向欧委会正式提起申请。
香港纺织商会总干事杨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称,今年下半年以来,由于配额价格下跌,不少港商又将一些订单重新拿到内地加工生产,但由于担心欧美在未来加大对中国内地纺织品采取贸易救济的力度,还是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将部分工序放在香港,以此规避贸易壁垒的风险。
欧盟化学品管理新法规即“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法规)已于本月13日和18日分别通过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的最终投票表决,并将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中国商务部就此明确表态,将指导我国企业积极应对REACH法规,力争将其对我国相关产业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商务部撑腰企业应对欧盟REACH限令
商务部世贸司司长张向晨19日指出,为指导我国企业全面了解并积极应对REACH法规,商务部将与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等行业组织以及相关政府部门通力合作,为行业和企业提供应对REACH法规的各类服务。
“我们将组织行业专家对REACH法规最终文本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了翻译和研究,解析其运作流程并制定适合我国企业的应对措施。我们还准备设立中国REACH咨询应对网站,为企业了解REACH法规的具体内容提供一个信息交流平台。”张向晨说,“今后,商务部世贸司还将联合行业组织对我国企业进行REACH应对措施的专项培训,开发REACH行业指导手册,为我国企业应对REACH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REACH法规开始实施后的11年内,要求所有在欧盟生产或欧盟进口超过1吨/年的化学物质都要办理注册手续。企业能够顺利应对欧盟的REACH法规对于保证中欧化学品贸易不受阻碍非常重要。商务部和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有关的调查问卷结果表明,目前中国化工行业大部分企业都还没有开展相应的技术资料搜集和储备工作,没有为REACH注册做任何准备。
根据海关统计,2005年中欧双边贸易额为2173.1亿美元,其中化工品贸易额167.58亿美元,涉及到32453家企业。其中出口79.76亿美元,进口87.82亿美元。2006年1~10月中欧化工品贸易额达到160亿美元,预计全年接近190亿美元。
|